耳鼻喉科工作制度
Revised final draft November 26, 2020
呼伦贝尔市第二人民医院——
耳鼻喉科工作制度
耳鼻喉科门诊工作制度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对科室的医疗、科研、教学工作等实行全面统一领导,并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2、各级医师必须认真学习各项法规及医疗核心制度。
3、实行首诊负责制,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随时观察患者,认真查诊。
4、医师对就诊患者认真实施检查,及时做出正确诊断和治疗。要准确认真记载门诊病历,规范填写各种登记。如遇疑难病例不能确诊或疗效不显着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上报进行会诊。
5、科主任检查各级医师的治疗方案、病历书写、合理用药和转科、会诊等事宜。重点检查疑难、危重患者,并直接参加抢救危重患者。
6、按规定及时填报传染病卡片。
7、门诊护士要随时巡视候诊患者情况,做好妥善安排。
8、就诊患者必须先挂号,按照先后顺序就诊,老年、婴幼儿及体弱患者可以优先就诊,危重病人随叫随到。
9、非正常上班时间有值班医师负责急诊患者的接诊和处理。 10、热情接待患者,耐心解答问题,详细询问病史,全面仔细检查,力求正确诊断,治疗措施得力。
11、认真执行病历书写制度、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 12、加强无菌观念,严格无菌操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门诊使用的各种器械均应按规定灭菌消毒,。各种备用药品及器械要有专人保管及负责。
13、合理、安全、科学用药,详细询问病史并交代注意事项。 14、将就医德、仪表端正、衣帽整齐、室内整洁,做好耳鼻喉科室内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15、做好科内空气、物体表面、地面及医疗废弃物的消毒及处理工作,防止和控制医院内交叉感染,一旦发现传染病患者,立即采取隔离等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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