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计划的编制
按施工图预算的工程工料分析是材料部门编制材料工具供货计划的依据。根据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该项目(含分包)所需主要物资用量总计划,分阶段列明所需物资的品名、规格、质量、数量以及合同文件与供应协议规定的其他要求,并报业主或业主代表批准。同时根据单位工程施工进度,按天编制要料计划进入现场。
二、材料采购管理
经业主同意,由我方采购的材料,根据工程工料分析表,编制材料采购计划,报分公司主管经理审批,指派采购员进行市场调查,采集样品,样品的材料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向项目经理汇报初选分供方情况并提供三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质量认证书。根据分供方提供的样品及分析比较,最后确定合格分供方,订立采购合同,并对所采购物资进行质量检验、质量跟踪和评价。采购合同中应将对采购产品的验证内容、方式,明确规定,并予实施。
三、施工现场材料进场与验收 (1)对进场物资数量上进行检验
货物进场时,材料员根据进货通知等交底资料与货物认真核对,收取磅码单,检查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收齐书面资料后,对实物的
品种、规格、数量、出厂日期、标识等一一核对,检查实物上的各种标记与发货资料所载内容是否一致。
同时做好抽测尺寸、重量的抽测工作。抽测实际尺寸、重量及允许偏差,核实所收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并做好记录。
(2)对进场物资的质量进行检验与试验
首先进行外观验收,如发现同样缺陷、多种缺陷和严重缺陷时,认真签定并做好准确记录。然后按以下标准执行验收:
一切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有出厂材料质量证明(质保书)、出厂合格证和复检报告。
特种材料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后方可订货和使用,严禁以次充好。承建方负责进场材料的检验与试验,确保质量。
施工中所需复试的材料都要进行取样复试,取样的程序和要求都要符合南京市质检站的有关规定,在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仓库管理制度
(1)进入现场仓库的物资,承包方管理人员将进场物资的名称、验收结论、数量、送达地点、运货运输车辆牌证等内容予以记录。
(2)任何进入现场的物资,均按规定的位置或仓栈堆放整齐。 (3)验收合格入库后的物资,应由供货方开具书面签证,并计入物资收入明细账。
(4)根据物资的价值、品种、数量、物理性能、化学性质妥善保管,确保数量正确、质量完好,有规定保管期限的,应对期限届满的不准使用,并撤离现场。
五、物资的领用制度
(1)根据供应计划及供料定额开具出库发放(领用)凭证,并按规定附有证明文件。据出库发放(领用)凭证记录领用细账,并记录质量证明文件的编号。
(2)进入现场的物资需撤离现场,应由分包方向总承包方出具书面请示批准,未经业主、总承包方代表同意的,不准撤离现场,所有撤离现场的设备、物资必须有总承包方开具的出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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