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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区域及标识规定

2021-05-03 来源:爱go旅游网


临沂市森骏板材有限公司

车间区域及生产过程标识规定

版本:A

受控文件

文件编号:SJGY-12

文件分发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2010-6-1 实施日期:2010-6-1

车间区域及生产过程标识规定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对生产过程物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控制,防止不同种类半成品混杂及板面污染;对各区域进行划分,防止不同工序物料的混乱堆放,使车间整齐有序。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过程中物料、半成品、成品堆放进行控制,车间区域进行划分。

2 规定要求

2.1 原材料的堆放:

生产技术科根据我厂的实际情况划分:芯板区,单板区,面粉区等区域。所有的物料必须按规定区域进行堆放。不得存在混乱堆放现象。

2.2 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堆放:

生产技术科根据我厂的情况划分为:已检区、未检区、不合格品区、返修区、已锯区、未锯区、未砂光区、已砂光区、报废区等区域。所有的半成品均要求按规定区域堆放,或者在半成品上做上明显的标识,标识不得影响产品的外观和产品的质量。

2.3 成品的堆放:

成品根据实际情况分为:分检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报废品区,内销区,外销区等。成品堆放要求堆放整齐,不得混乱堆放,各成品应当有明显的产品状态标识。

3.1 车间区域的划分:

生产技术科根据我厂的实际情况将生产车间区域划分为:涂胶区,热压区,预压区,锯边区等区域。各区域工人应当负责各自的卫生及消防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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