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机电设备报验

2023-06-28 来源:爱go旅游网


企业向海关报关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的,需要提供如下资料:

1、报检单(正本);

2、报检委托书(正本,无报验资格或其他原因需提供此文件); 3、外贸合同; 4、外贸发票; 5、提运单; 6、装箱单; 7、货物流向单

7、进口安全质量许可证(“3C”证书)(如需); 8、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与技术资料 9、理货签证(申请残损鉴定时);

11、报关单(申请出具检验/鉴定证书时需要,只作一般检验时,建议也提供此文件);12、其它应附单据(如质量保证书、原产地证明等对现场检验有一定帮助的文件和单据)。

报验所需的单证

一. 进口

进口商品在报验时,一般应提供外贸合同、国外发票、提单、装箱单、进口货物到货通知单(也称\"货物流向单\")等有关单证。

(一) 申请品质、规格、安全检验的,还应提供国外的检验证书、使用说明书以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凭样成交的,应提交成交样品。

(二)申请重量鉴定的,应提交国外的重量、水份检验证书和重量明细单。申请木材材积鉴定的,应提供国外的材积明细单。

(三) 申请残损鉴定、载损鉴定、积载鉴定、海损鉴定的,要提供各程提单、海运散件货物港船交接时的理货残损溢短单、铁路商务记录、空运 事故记录等。此外,船方还应提供航海日志、海事报告、舱单、配载图、验舱证书、验舱报告等各种有关资料。 (四) 申请外商投资财产价值、品种、质量、数量和损失鉴定的,还应提供财产的明细单、发票及各种价值的证明、财产的已使用年限、财产的 维修保养情况等各种有关的资料。

(五) 在办理国内委托检验时,申请人除按要求填写\"委托检验申请单\"外,还应提供检验的样品、检验标准和方法。国外委托人在办理委托检 验时,还应提供有关函电、资料。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