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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农民创业园建设现状与发展对策的调研报告

2022-03-01 来源:爱go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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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农民创业园建设现状与发展对策的调研报告

作者:刘宇峰 曾玉荣 黄颖

来源:《农村财政与财务》2014年第07期

摘要:随着福建省现代农业建设的深入推进,福建农民创业园的适时提出和迅速发展,正成为福建现代农业发展的领头羊和排头兵,是福建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模式,是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如何推动福建农民创业园可持续发展,切实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创业增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本研究采用文献分析、实地调研、统计和对比分析等方法,以福建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为对象,介绍了福建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的主要特征和建设现状,剖析了其在建设过程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创业园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福建农民创业园

福建农民创业园建设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着眼新形势新任务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是“十二五”期间福建省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其目的是以农民创业园为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受益”的原则,集聚资金、技术、人才等先进生产要素,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技术组装集成、科技成果转化、农业高新技术示范推广、农民创业孵化等活动,积极创新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新机制、农业生产经营新方式、农民创业增收新模式,最终实现农业产业、农业科技、农民创业、农民增收等有效融合、协同发展,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进而推动全省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福建农民创业园自2013年1月成立以来,发展迅速,各部门鼎力扶持,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本课题组在实地调研和文献资料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了本调研报告,期冀能为农民创业园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贡献应有的力量。 一、福建农民创业园发展概况和特征

2012年,福建省政府有关部门在多次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最终形成《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福建农民创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2012〕67号)》,并于2012年12月30日正式发布。

2013年1月16日,福建首批9个省级农民创业园和10个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正式启动。

7月16日,省政府又公布了第二批40个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名单。至此,福建共建有省级农民创业园9个、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50个,布局覆盖全省各县,建设规模迅速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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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建农民创业园建设过程中,从农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到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等多元主体都体现出较强的积极性。究其原因,政策制定的立体性较好、政策含金量较高、考核和补助形式新颖等是创业园建设有效推进的重要因素。其中,财政的鼎力扶持尤为引人注目:到2015年,省级财政每年补助每个创业园500万元、每个创业示范基地200万元,重点扶持园区内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创业园和创业示范基地生产建设。 实践中,根据创建区域所在地的资源禀赋,福建农民创业园的园区功能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从传统的农业生产、农技推广到示范展示、加工贸易、教育培训以及休闲观光等各个领域,体现了现代农业多功能的特性。绝大多数园区实现了主导产业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产生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同时,农民创业园作为应用新品种、推广新技术、新模式的主要平台,对带动农业整体水平提高、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1至9月省级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培训农民共计120万人次。 二、福建农民创业园建设发展存在的问题

当前,福建农民创业园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由于园区规划体系和管理体系的缺乏,建设时间短、执行力度不够、项目建设成效不佳、创业孵化较慢等原因,其建设和发展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创业园功能定位和产业结构不够合理。从当前一些农民创业园的建设情况来看,园区发展与当地产业经济建设和农业农村发展结合并不紧密,在促进当地农业结构调整、农技推广、产业集聚、农民创业孵化等方面推进力度不够大,示范作用未能凸显。绝大多数仅集中在生产和一般展示功能上,服务、研发、生活、教育、培训等功能严重缺失。

创业园功能定位不清晰造成了产业结构设置的不合理。虽然几乎所有的创业园和示范基地都规划推进一、二、三产业,实施全产业链发展模式,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结合园区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实际和农业产业化水平,三产之间的结构比例设置随意性和盲目性较大,难以有效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创业增收,甚至有可能对原有特色产业发展带来较大的副作用,有悖农民创业园的设立初衷。

(二)产业选择的趋利性造成的同质化。综合分析9个农民创业园和50个示范基地的数据来看,产业同质化现象非常突出。蔬菜、畜禽、水果和食用菌四个产业分别占到创业园主导产业的27.1%、15.7%、15.7%和12.9%,选择这四个产业的园区数量占创业园总数的32.3%、18.6%、18.6%和15.3%(参见图1)。

农民创业园产业选择同质化现象的背后是园区发展的趋利性。尤其是蔬菜产业,这几年从事设施蔬菜生产的规模化企业获利丰厚,加上省财政的持续扶持,地方政府和企业投资蔬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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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性相对很高。部分创业园和示范基地在选择产业时并没有选在所在区域的优势特色产业,而是选择了非主导产业进行扶持发展,因此,不同区位园区的特色难以凸显出来,差别效益也难以体现,从长远看,也不利于福建现代农业的产业布局。

(三)部分创业园产业集中度不够。部分创业园经营的农产品品种过多,没有核心产品,造成了园区的优势产业不突出,难以形成产业集聚,园区示范带动功能无法体现。此外,部分地方政府部门在申报园区主导产业时随意性很强,往往是根据创建区域内某一家企业的需求进行申报,缺乏系统严谨的论证和规划,园区建设目标定位不明确,难以形成真正的农业产业集群,没有很好地发挥创业园的孵化器功能。

(四)创业园科技服务体系不健全。据调查,目前农民创业园建设过程中,农业科研院所参与度还不够,科研院所与创业园在人才、技术交流和成果转化等方面缺乏实质、有效的合作,参与的系统性、延续性、创新性不够。农民创业园创建之初,虽然省农业厅组织成立了由省农科院、省农业厅和农大等单位专家组成的建设专家顾问组,结对联系相关创业园和示范基地,针对创业园及示范基地主导产业发展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参与建设规划的研究与制定,并为规划实施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但是这种松散型的专家团队只是发挥了宏观指导的作用,并没有深入到园区建设中,发挥更为具体的实践作用。目前全省持续多年,坚持科技下乡、服务“三农”的项目只有福建省农科院的科技下乡“双百”行动。由于资金、机制等问题,科技人员下乡往往是根据科研项目的需求,短期行为比较多,没有固定的科研经费支撑,专家队伍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农民创业园也缺乏邀请多元主体参与创业的内在动力,因而现阶段农民创业园也难以形成农民创业的孵化器。

(五)创业园建设缺乏文化内涵。从福建农民创业园运营模式来看,大多数园区和基地依托龙头企业和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园区重点项目,实行龙头企业开发模式和示范推广模式,园区中主题特色表达同构化现象较为明显,几乎都朝着全产业链发展模式的方向挺进,但是进度缓慢,缺乏有效的核心竞争力。绝大多数创业园只注重生产功能和经济效益,缺乏对创业园主题文化的营造,没有挖掘农业的多功能性,忽视园区载体的多功能表达,园区建设缺乏应有的文化内涵,难以吸引消费者驻足,造成创业园可参与性不够。

(六)空间规模较大造成基础设施配套不够完善。一般来说,现代农业园区是一个完整和相对的经济空间,应该有明确的空间界限范围,但是福建“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地理格局决定了农民创业园的建设不能像长三角地区那样集中小范围区域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只能在相对固定的区域建设创业园。目前各创业园一般选择3个乡镇作为创建区域,示范基地选择一个乡镇作为创建区域,因此多数园区空间面积较大,没有明确的范围边界,由此给园区经营管理带来很大困难,基础设施建设难度加大,投入需求激增。

(七)闽台合作的成效借鉴不够。近年来,闽台农业合作保持快速增长势头。从2006年起,福建率先在大陆创建台湾农民创业园,形成漳浦、惠安等6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累计吸引513家台资农业企业入驻,引进台资9亿美元,涉及水稻、水果、蔬菜、茶叶、花卉、渔业和农产品加工及休闲农业等产业。截至目前,福建省已累计批准农业合资项目247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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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利用台资33.7亿美元,占大陆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实际利用台资总量的七成以上,利用台资的数量、规模持续位居大陆第一。

苏树林省长在2012年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借鉴台湾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建设福建农民创业园。2013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闽台农业合作的若干意见》,从深化农业产业合作与对接、突出品种技术引进示范推广、鼓励农业科技合作等9个方面作出部署。但实际上,福建农民创业园在借鉴闽台农业合作成效方面还做得不够,主要存在闽台农业合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与创新,农业产业合作层次有待进一步提升与递进,区域农业开发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与调整,对台优势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与发挥等问题有待完善和解决。 三、福建农民创业园发展对策

随着《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颁布,福建现代农业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正加速从传统数量型向现代高效型农业转变。作为代表福建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的农民创业园,必须坚持面向市场、依靠技术、创新体制、营造环境的指导思想,切实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民创业增收,加速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针对福建农民创业园建设现状和发展存在的问题,本课题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通过科学规划做到定位合理、产业结构布局合理。规划是创业园建设发展的指导纲领,科学编制好创业园建设规划事关农民创业园建设成败。据统计,目前9个创业园和第一批10个示范基地的建设规划已经通过专家评审,正在实施,第二批示范基地还未开始编制规划,有关部门应该加强督促,加紧推进规划工作。

功能定位是农民创业园高标准、高起点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要在对园区进行优劣势分析的基础上,遵循因地制宜、产业关联度、区域优势的原则,从产业、技术、市场、主体等多方面进行准确定位,合理、合适的选择和布局。经济发展较好的闽南和福州地区可以实施“强一接二连三”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全产业链发展模式;经济相对落后的闽西、闽北和闽东地区应该以龙头企业带动的一产、二产,个别园区可结合地方旅游优势适度发展第三产业;在主导产业选择方面,要围绕“福建现代农业十二五规划”的布局,从长远角度考虑,选择性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避免短期趋利型产业布局,尽量减少创业园之间的产业同质化现象。 总之,9个省级农民创业园和50个示范基地,在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和产业选择上应有所侧重,不断提升特色产业标准化、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具备较强的产业科技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创业增收。

(二)让创业园成为福建现代农业网络体系的重要棋子。依托覆盖全省的农民创业园,构建福建现代农业网络体系,促进创业园间的协调发展,搭建区域间农业交流合作的桥梁,有效发挥创业园的示范辐射作用,推动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严格执行省政府67号文件中提出的配套服务体系扶持内容和目标要求,突出农业科技服务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定位,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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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遵循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等原则,做好公共技术支撑、公共信息平台、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三方面的基本服务,促进园区间协调有序发展,有效发挥对农村经济发展的辐射和引导作用,让创业园和示范基地成为福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重要棋子和有效载体。 (三)让创业园成为政产学研合作创新的有效载体。政产学研合作创新,是国家创新体系、区域创新体系及其功能开发多元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的成功尝试。建立科技依托、政产学研合作发展的模式应始终贯彻农民创业园建设全程,鼓励科研院校与农民创业园及示范基地共建产业创新联盟、农科教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组建技术研发战略合作联盟,实现政产学研对接,推动成果转化。创业园要高度重视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改良和推广应用,依托科研院校的技术支撑,针对深加工产业遇到的共性或关键的技术难题,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攻关,实现利益共享。鼓励企业创建技术研发中心,积极申报科技攻关项目,增加科技投入,加快研发高附加值产品,综合开发产业化系列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引导企业做好技术、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用先进的管理理念推动企业更好地发展。 (四)让创业园发展成为农业产业集群的核心力量。发展农业产业集群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创业增收的必然选择。通过农民创业园持续不断的建设发展,壮大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知名品牌、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成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和集约化原料生产基地,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业、配套服务业向特色产品种养优势区域集中,因地制宜选择发展冷冻保鲜食品、旅游休闲食品、方便即食食品、功能性产品、生物制品等加工业,大力发展农业物流、观光、休闲、文化等方面多种经营,延伸农业产业链,带动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着力打造一批“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农业产业化集群,有效促进农民创业园的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和一体化经营,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特色突出、竞相发展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格局。

(五)进一步深化闽台农业交流与合作。要加快闽台农业合作重点示范项目入驻园区,培育园区优势特色产业,打造园区特色品牌,促进台资农业企业转型升级。深化农业产业合作与对接,支持福建农民创业园学习台湾农业经营管理经验,推动全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与台湾农业产销组织开展产业对接与交流。支持台湾农业企业进入福建农民创业园和示范基地创业发展,探索创新台湾农业良种和技术引进的奖励机制。强化闽台农业资源有效利用与优势互补,将闽台农业资源与市场作为一个整体,加强产业分工、优化合作产业结构,充分开发高档次、高质量、高价值、高竞争力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有效促进福建省农业产业结构转型与升级。

(六)强化组织管理和建设绩效考评。有效的组织管理、完善的运作机制和合理的绩效考评是创业园实现规划目标的制度保障和关键所在。应成立福建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创业园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执行,确定重点发展产业、重点建设项目及年度实施计划,协调落实相关政策,要做到“中期有规划,年度有计划,项目有目标,进度有跟踪,效果有评价”,及时解决创业园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创业园主管部门要负责做好农民创业园的建设绩效考评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从项目建设成效、政策措施、组织领导、创建工作等多个指标对农民创业园建设工作进行严格的绩效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对考评好的给予奖励,对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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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的园区要予以调整。各级政府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步伐,真正把创业园和示范基地建成名副其实的现代农业发展的领头羊、排头兵,为全省现代农业建设提供经验,推动福建现代农业跨越发展、农村社会和谐建设、农民持续增收。 参考文献:

[1]张琳.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发展战略[M].北京: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12. [2]百翎,陈春华.福建现代农业发展大有作为[N].国际商报,201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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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宇峰,王海平,曾玉荣.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概况及其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J].广东农业科学,2011(18):193—197.

[5]张文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新格局——专访科技部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主任贾敬敦[J].中国农村科技,2012(12).

[6]陈文静,吕姗,李晗林等.福建省农科院“双百”下乡的SWOT分析[J].台湾农业探索,2013(4):47—51.

其他文献因为篇幅限制略

(作者单位: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科技信息研究所) 责任编辑: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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