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教委以及上级关于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依法治校,以德治教,加强师德教风建设,特签订责任书:
一、 认真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治法懂法依法执教的合格教师。
二、 教师对学生应坚持正面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持之以恒。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循循善诱,诲人不倦。
三、 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不偏爱一部分学生,歧视另一部分学生,对有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后进生身上的“闪光点”,肯定他们的微笑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努力上进。对于个别经常教育无效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取简单粗暴和压服的方法,更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四、 对学生教育应做到十个不准:不准让学生站着听课,不准将学生赶出教室或撵回家,不准推拉敲打学生,不准罚学生抄作业、抄试卷,不准让家长出题抄题批作业,不准辱骂讽刺挖苦学生,对家长应为人师表不准与家长发生口角,不准罚学生值日,不准不让学生上课或参加活动,不准不让学生参加考试。
五、 各班要将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列入班主任工作重点,对后进生逐个排队分析。
六、 学校把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作为一项制度,每个教师应严格遵守,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人员,学校一经发现要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认识和纠正错误,对于情
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七、 要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通过生动、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八、 学校是培育下一代的场所,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着的神圣职责,因此教师要加强政治学习,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牢记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对学生坚持全面教育,对有缺点错误的学生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决不能以任何借口体罚好人变相体罚学生。
今后,凡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受到家长投诉的,取消各级评优评先资格,教师期末业绩考评师得修养为零分,对错误特别严重丧失人民教师资格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20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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