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加强产品经营管理,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建立一个退货品的管理制度。 2.范围
2.1客户使用我厂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或客户收货后,检验认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2.2由于运输造成包装破损,无法继续销售的产品。
2.3由于工作失误如:送错货,对方无款等,但未超过有效期或生产日期在一年半以内的产品。
2.4贮存期过长已不符合食用标准及其它原因确需退货者。 3. 责任人
质检部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仓库保管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4.内容
4.1对于预退货产品(包括外包装破损),应先由业务部授权人填写退货品申请表,在此表中写清退货单位、品名、规格、批号、数量、退货原因等(因运输造成包装破损应注明责任司机),然后交于质检部,质检部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处理意见,退货部门依照处理意见办理。
4.2产品退货,必须经质检部同意,否则仓库保管员应拒绝收货入库。 4.3在未接到质检部准退货的处理意见前,禁止退货,否则根据情况,严厉处罚责任部门。
4.4依照质检部的处理意见,对允许退回的产品,业务部应认真填写“退货品处理表”,每份表只能填写一个退货单位、同一品名、同一规格的退货产品,不允许在同一份处理表上填写不同退货单位、不同规格的退货产品。
4.5如大量退货质检部须请示厂长,并按厂长意见处理。 4.6不合格品处理表,由业务部开始填写,按顺序传递处理。
4.7待返回产品到达仓库后,由业务、仓库、质检部人员对返回产品共同清点,仓库保管员应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号负责,业务部需对退货单位的准确性及返回原因负责,质检部主要对所接收货物外观质量状况负责。
4.8质检部根据退货原因,对产品质量进行确认,必要时安排取样检验,结合返回产品质量状况做出处理意见。
4.9退货经检验确认产品不合格涉及其批号时,应立即执行卫生和质量检验的管理,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4.10经检验确认退货产品为不合格时,按不合格品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4.11质检部填写产品退货台账,检查不合格品处理表填写完整后存档备查。
5.相关文件
《卫生和质量检验的管理》 《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6.相关记录 《退货品申请表》 《不合格品处理表》 《产品退回台账》
7.1安全生产
7.1.1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及实施《安全生产制度》,并做好有效实施记录。
7.1.2企业在生产、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防止有毒化学品的污染,生产厂不得同时生产有毒化学物品。
7.1.3废水、废气、废料排放、噪声污染及卫生要求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7.2 相关文件
7.2.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2.2《有毒化学物质的标记、贮存和使用》 7.2.3《成品贮存运输卫生要求》
7.2.4《污水、废气排放及噪声控制管理程序》 7.2.5《废弃物管理制度》 7.3 相关记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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