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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市创建

2023-09-21 来源:爱go旅游网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

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资源综合利用 【发文字号】荆政办发[2017]11号 【发布部门】荆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3.23 【实施日期】2017.03.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荆政办发〔2017〕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华中农高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荆州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3月23日

荆州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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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6〕57号)精神,为全力支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走出一条节约、集约、高效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结合荆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市创建工作,增强资源保障能力,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到2020年末,实现以下目标:

(一)国土空间格局优化,资源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确保“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少用地、用好地、不缺地”。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78万亩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5万亩以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92.08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800.82万亩。

(二)建设用地节地挖潜,节约集约水平明显提高。实施节约优先战略,提升新增建设用地使用效率,推进城乡低效建设用地开发、再利用。单位GDP地耗超额完成“十三五”下降目标,前五年建设用地累计供地率保持在65%以上,供后利用率明显提高。 (三)土地整治基本覆盖,农业综合效益明显增加。大力推进国土综合整治,积极争取和实施长江经济带江汉平原国家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工程,完成“十三五”项目建设任务,耕地质量等级和农业综合产出效益明显提升。

(四)节约集约制度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形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管理格局。规划引领、市场配置、节约集约、奖优罚劣等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努力探索形成一套可复制、易推广的创新成果,在全省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二、主要任务 2 / 3

(一)坚持惜土如金,规划引领“小土地大发展”。

1.实现三线协调,合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按照“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五项要求,全面划定800.8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协调城市规划等,综合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以确保生态安全为底线,将重要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保护区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用途管控。 2.推进多规合一,科学拓展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先期推进荆州城区480平方公里范围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规合一”试点;开展县(市、区)“一地一园”试点,按照一个县(市、区)设立一个主工业园区的总体要求,以现有工业园区为基础,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底线,全面调整工业园区布局。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多规合一”,逐步实现城乡建设、生态保护等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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