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卖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买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经过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药品清单及价格
产品名称规格厂家单位供货价采购数量金额(元)批准文号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质量与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
1、质量与技术标准:
药品质量必须符合法定质量标准和其它质量要求。
每件药品包装内应附有合格证。
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进口药品,卖方还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卖方已知悉上述标准,并确认采用该标准的产品能满足买方对产品的要求。
2、产品包装:
(1)有原厂包装的,按原厂包装标准;
(2)没有原厂包装的,按卖方包装标准进行包装。
三、到货及付款事项
1、本合同产品的到货日期为:合同生效起 个工作日内。
2、本合同实际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3、买方给卖方的付款方式:( )支票;( )电汇;( )银行汇票;( )LC;( )T/T。付款日期: 。定金: 。
4、 买方未付齐货款全款(100%)之前,货物所有权归卖方所有。
四、包装、运输、交货、验收及异议的提出
1、货物包装为制造商原包装。
2、货物的运输和运输过程中的保险由 方负责办理,费用由 方承担。
3、卖方负责在 将货物交付给买方。买卖双方应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包装箱内所提供装箱单作为验收的标准,卖方供应货物在数量、质量和包装上符合约定的标准的,则视为卖方交货完成。交货后的风险责任由买方承担。
4、买方发现收到的货物与规定的不符,应在货物到达之后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在收到异议后应在合理期间内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协助买方解决,直至验收合格。买方怠慢行使该项权利,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五、免责条款
1、双方约定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台风、战争、海关检查、进口手续及厂商供货延迟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适当履行)的,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到上述免责事项影响的一方,应在 天内通知另一方。
3、如果受上述免责事项的影响,使本合同只要义务之履行延迟的时间超过 天,则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后果,也可由双方协议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六、违约责任
1、买方逾期付款的,应每日向卖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 %的违约金。
2、卖方逾期交货的,应每日向买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 %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等相关合理费用。
八、其他
1、买卖双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2、就本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问题,一方做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加盖本方公章,且向对方送达,对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回函,否则视为无效。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卖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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