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略管理部职能工作流程
1. 研究管理指导流程
1.3 研究管理指导流程
1.3.2 服务于战略投资的行业进入研究程序
执委会 SBU 课题 战略部 研究员 研究计划书 战略评估 总经理 执行总裁 实施 研究员 报告评审 报告提交 输出 SBU 不足以支持决策 投资部 备案
1.3.2.1 课题提出/来源:同1.3.1.1
1.3.2.2 计划与审批:对已完成机会判断性研究的行业,由研究员编制《研究计
划书》报部门总经理审核、执行总裁批准;对已由投委会完成深入研究的行业,由研究员编制《战略评估研究计划书》报部门总经理审批
1.3.2.3 组织实施:同1.3.1.3;对已由投委会秘书处完成深入研究的行业,由研
究员根据投委会秘书处的研究资料作战略评估研究,必要时作适当的独立调查
1.3.2.4 报告与结果输出:对已完成机会判断性研究的行业,由研究员组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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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人员共同编制报告,提交部门讨论评审,评审通过后向执委会提交报告,并向总裁办公会议做演示报告。战略投资进入研究的结果根据评估决策情况,有三个输出方向:
(1)研究已充分证明项目具备战略投资价值,经执委会批准进入投资立项阶段,
与SBU对接
(2)研究证明项目具备战略投资价值,但尚不足以支持决策,决定进入下阶段
做进一步深入研究
(3)研究证明项目不具备战略投资价值,研究中止,研究资料部门备案
对已由投委会秘书处完成深入研究的行业,由研究员根据评估结果编制评估报告报部门讨论评审,评审通过后向执委会提交报告,并向总裁办公会议做演示报告。结果输出:
(4)若执委会做出肯定决策,与投资部及SBU业务对接 (5)若执委会做出否定决策,研究中止,评估报告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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