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物资采购程序,加强内部控制,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资属于本制度规范范围内。
1.3公司固定资产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物资采购规定
2.1所有负责物资的采购人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及时预测市场供应变化,确保质量上乘,价格低廉,供货及时。
2.2 推行合同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原则上要与供货方签订合同,详细注明供货品种、规格型号、质量要求、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2.3 实行比价采购制度,物资采购要货比三家,确保所采购物资价格低廉,质量上乘,大宗物资可实行招投标制度。
2.4 实行采购质量责任制,采购人员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有全面责任。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付经济责任。禁止采购人员收受回扣,如有收受回扣一经查证,除
全额追缴回扣款项外,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章 物资入库及付款
3.1 采购物资进公司后,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3.1.1货到后,采购经办人要及时与公司质检人员,仓库保管员共同对货物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3.1.2 物资检验合格,采购经办人及时填制一式三联入库单。并由仓库保管员签字后,一联交仓库保管员作为入库评证。一联存档,一联作为报销评证。
3.1.3 发票到达后,采购经办人要认真填写物资发票验收单。详细填写供货单位,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要素。
3.2采购经办人填制发票入帐单后,保管员根据收货情况签字确认,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3.3物资采购付款原则上采取先入帐后付款的制度,特殊情况不需付款的单位,经部门经理审核方可办理其手续。
第四章 附则
4.1 本制度从批准下发之日起执行,由供应部负责解释。
4.2 本制度从 年 月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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