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应急预案范文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
本应急预案所称突发食品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全体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以及其它严重影响他人健康的事件。
第三条
学校各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食品卫生工作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学校与相关人员签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书,学校一把手为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实行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大对学校食品卫生监督次数和力度。
第四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设立全校食品卫生工作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学校办公室有关领导组成,建立24小时不间断上报制度。学校再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合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县卫生、教育和公安部门,并立即将中毒师生送往医院救治,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其次,卫生部门在获悉我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组织对中毒师生进行救治,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进一步
扩大。三是公安部门在接到食物中毒情况的报告后,特别是涉及人为破坏或投毒时,应及时立案侦查,坚决予以打击。
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六条
学校建立严格的食品卫生工作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保证食品卫生工作应急处理的正常进行。
第七条
学校办公室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召开会议商讨突发事件的分级和应急处理工作方案以及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应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它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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