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内容及要求
1.培训内容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培训细则》执行。 2.综合素质要求: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对医疗技术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优良的医德医风,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3.全科规培医师参加全科师规范化培训必须签订《铜梁区人民医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 二、培训时间
1.全科医师培训阶段时间一般为3年。
2.除法定节假日、产假期外,培训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者,培训期限延长1年,延长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三、培训方法
1.各科室必须加强住院医师的管理,制定培训计划,安排高年资医师带教,科室轮转结束前进行考核考试,并填写《铜梁区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轮转考核手册》,并报科教科备案,达不到要求者不能出科。各科室不得安排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规培学员独立顶岗,所做的各种诊疗操作和医疗文件书写,必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行。
2.以培养临床实践能力为重点,采取轮转相关科室从事临床医疗实践工作为主的培训方式。专业理论学习以自学为主,集中授课为辅。临床培训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全科细则(试行)》执行,
各科室负责具体实施,教研室和科教科负责监督方案的执行情况。
3.主要采取相关临床科室轮转的方式,实行全科医师24小时负责制,培训基地主任负责组织具备条件的医师组成师资队伍,对全科规培医师进行带教和指导。
四、全科规培医师的义务
1.全科规培医师在未取得执业资格之前,履行见习医师的工作职责。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执业意识。
3.遵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培养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尊敬指导老师。
4.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医院的管理规定和诊疗流程,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5.努力学习,扎实工作,及时、如实、准确地完成培训手册的填写工作,并交由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完成规定的科室轮转。
6.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临床理论考试、基本技能考核或其他相关考试考核,并及时完成临床带教效果评价反馈。
五、全科规培医师的权利
1.全科规培医师与医院签订培训协议,享有医院同类同级别聘用人员的同等权利。
2.全科规培医师的档案按照医院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办法,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委托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有工作单位的全
科规培医师人事档案可由原单位管理。
3.培训期间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享受培训医院或送培医院的各项待遇。
4.对医院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时,可向医院提出申诉。 5.年度考核优秀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请获得相应奖学金。 6.培训结束经市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组织的统一考试考核合格者,获得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经注册后成为全科医师。
六、全科规培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解除培训协议 1.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
2.培训期间发生严重医疗事故,规培医师负有主要责任的。 3.本人申请停止培训的。
4.对全科规培医师的停训处理,由医院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研究决定,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停训手续并出具停训通知书送交本人,同时报市毕医教委备案。
七、全科规培医师的待遇
1.参照国家卫计委颁发的相关文件规定发放培训补助,并依据培训期间的表现给予奖励,同时执行国家相关税收政策。
2.全科规培医师统一入住医院的学生公寓,但是按医院标准自行交纳房租、物业管理、水电气等费用。
3.职称问题:符合条件者可参加卫生部组织的职称资格考试。 八、全科规培医师纪律规定
1.必须积极参加所在科室及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
2.学员实训期间,轮转科室应指定专门指导教师,学员的考勤及
工作时间一切以指导教师安排为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不任意调班、换班,不擅离工作岗位。规培期间,未经科教科同意,不得随意调整科室,或延长所在科室培训时间。 3.请销假管理规定
(1)病假须有医院开具的医疗证明,经指导教师同意后,交科教科备案。
(2)事假必须写明请假原因,一天以内由轮转科室审批;三天以内,经带教老师、科室、科教科审批,请假手续交科教科存查。 (3)假满必须到科教科销假,不假离岗或未完清请假手续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4)事假累计一周以上者,按规定必须补完所误轮训时间后,科教科方给予签署鉴定意见。
(5)因自身原因(因单科考核不合格、考试作弊等)造成当期培训任务未按规定完成的,应由本人向科教科提出书面补学/训申请,经审批后按批示执行。
4.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服从医院管理,如有违纪行为者,将按医院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严格执行医院宿舍管理制度。
九、全科规培医师的考核
针对培养的全科医师,我院将按照国家卫计委《住院医师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细则和《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对其临床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进行测评。
1.日常考核及出科考核,由科室负责监督、考核。 2.阶段考核及综合考核由继续教育领导小组组织。
3.结业考核由重庆市卫计委统一安排。
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人员工作量的认定原则
承担培训任务的科室每完成一批全科规培医师培训工作后,将师资人员工作量化考核资料汇总,上交至医院科教科,将该师资人员的工作量等同于临床教学工作量,在申请职称及评优中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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