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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价格和收费文件的通知

2020-04-26 来源:爱go旅游网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价格和收费文

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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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机关】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16.07.27

• 【字 号】青发改价格〔2016〕594号 • 【施行日期】2016.07.27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价格和收费文件的通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青藏铁路公司、青海机场公司,青海邮政公司: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青政办〔2015〕202号),我省地方铁路和铁路专用线运输价格,铁路、民航、邮政延伸服务价格不再实行政府定价。根据国家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管理有关要求,我省土地价格评估、资产评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公路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会计师服务、税务师服务等经营性服务收费项目不再实行政府定价;我省铁路护路联防收费、无线电设备检测收费以及新闻出版、文化、铁路、科技、林业、税务、机要档案、外事侨务、人民银行、烟草专卖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已取消。经研究,现将我省部分价格和收费文件予以废止(文件目录附后)。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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