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河中学高一年级银行规章制度
目的:为了解决同学在生活间的燃眉之急,防止同学因财务问题出现矛盾。
1. 本金:2000元
2. 每次最多借50元。 最少借:20元。 3. 未还清债务前,不可再借。
4. 从借钱那天起,7天内不算利息。第八天起,以手续费1元,加上本金的百分之一计算。 5. 最长期限:20天。
6. 若到最长期限未还者,银行工作者会向其家长打电话询问原因。 7. 要整借。
8. 一星期只能借一次,每周周三可借。 9. 由本人借钱,自己与银行工作者签合同。
10. 姓名——所借款数——借款日期——归款日期——归还金额——经手人。
11. 五十元以上经班主任批准方可借款。
12. 此规定公布后,同学之间不得相互借钱,如有发现双方按发生金额的百分之十罚款。
13. 最后停止贷款日期在学期最后一次月假内要全部清账,此学期就不得再借。
主管人: *** *** *** *** *** ***
{最终解释权归年级财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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