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络电信诈骗分析调研报告
近年来,借助电信技术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案件呈上升态势,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诈骗金额越来越大,社会影响越来越恶劣,给社会稳定与人民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电信诈骗犯罪进行了重点防治与打击,但就是电信诈骗现象并未得到有效抑制,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如何防范、打击电信诈骗已成为政法机关的一个重点与难点课题。
一、电信诈骗的特点
(一)诈骗手段多样化近期犯罪分子以电话为平台实施诈骗的形式多种多样,手段也日益翻新。根据我们所办理的案件及媒体的相关报道来分析,犯罪分子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诈骗:一就是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二就是冒充电信等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以电信欠费、送话费、送奖品为由进行诈骗;三就是冒充被害人的亲属、朋友:编造生急病、发生车祸等意外急需用钱,或称被害人家人被绑架索要赎金为名等事由骗取被害人财物;四就是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假称被害人银联卡在某地刷卡消费为名,诱骗被害人转帐实施诈骗等。
(二)集团作案组织化该类案件单打独斗的少,组织化程度高,犯罪分子以诈骗为常业,有固定的诈骗窝点,作案时分工明确、组织严密,且大都使用假名,呈现明显的集团化、职 业化特点。
(三)作案技术科技化犯罪分子首先通过有关手段套取到被害人家庭固定电话的开户资料后,再利用高科技手段使被害人的电话来电显示出拨打过来的电话确实就是110或
12315或电信10000或等常见的业务电话,或就是被害人熟悉的亲友的电话,使被害人相信对方确实就是公安、工商或就是电信与移动公司的工作人员或就是自己的亲友,从而放松警惕。作案手段涉及计算机黑客、#络电话、U盾转帐等技术,并运用了心理学的相关知识控制了被害人的心理后,远程掌控其行为,致使其上当受骗。
(四)作案手段隐蔽化犯罪分子往往只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与被害人进行联系,从不直接与被害人见面,电信诈骗的组织者几乎从来不抛头露面,即使到银行提取或转移诈骗所得的款项也从不出面,而就是指使手下的人或就是以较高的报酬雇请不明真相的群众去进行转移赃款的活动,使侦查机关即使找到相关线索也很难准确的进行抓捕。
(五)社会危害剧烈化该类案件的诈骗范围广,诈骗数额大,动辄就就是几十上百万,使受害人蒙受巨大财产损失,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相对于普通诈骗中“一对一”或者“一对多”的诈骗,电信诈骗表现出来的就是面对整个电话用户或者特定户群体的诈骗,其诈骗行为的实施……此处隐藏2389个字……若对方仍然不说,可以不予理睬,如若对方可以准确说出朋友、亲戚的名字与与自己的关系,也要通过共同相识的朋友加以核实。对于“嘟”一声就挂掉的不明电话,一般情况下不要回拨。如有人以电信工作人员或冒充民警打电话调查欠费并索要个人信息的,千万不要急于转账或透露个人信息,要通过正常渠道核实电话就是否欠费,核实对方的身份,或者及时拨打“110”进行报警、咨询。
(二)打击电信诈骗的对策 加大电信、金融等容易被犯罪分子冒名关联部门的安全防控力度。电话诈骗犯罪中,认定犯罪嫌疑人作案的重要证据有短信、通话清单、银行取款凭证、监控录像等,以上证据时效性比较强、容易灭失。因此,电信部门要加强对违法短信、不明来源的电话及违法#站的监管,对群发量巨大的短信内容进行过滤检查,通过屏蔽等技术切断违法短信、#站传播渠道,从源头上遏制。金融部门要加强对交易异常 的银行帐户监管,以及存取款环节、特别就是自动取款机的录像监控设备的维护。
加大科技强警与打击力度,提高案件侦破率。当前,利用电话实施诈骗的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越来越先进,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因此,要加大科技强警力度,对该类诈骗特别要注重研究、采用、开发与计算机#络相关的各类行业产品及电话定位、追踪等技术,以便迅速锁定作案人员,有效采集与保存相关证据。同时,要加大对该类案件的查处力度,克服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麻痹心理以及证据难获取、破案有难度的畏惧心理,形成高压打击态势,遏制该类犯罪的发生。
规范银行的帐户管理制度。从现有的电信诈骗案件来瞧,几乎每一件电信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就是将诈骗得来的款项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转移赃款,因此,要加强对银行帐户的监控与管理。
完善立法、重点打击。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瞧,电信诈骗行为可能触犯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诈骗罪的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而招摇撞骗罪的最高刑期只有十年有期徒刑,如果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电信诈骗都以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当其诈骗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时,就有可能出现量刑不均衡的现象。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明显大于普通诈骗,对于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反而处以较轻的刑罚,显然罚不当其罪,既不利于打击犯罪,也会造成量刑不公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完善当前的相关法律制度,加大对于电信诈骗的惩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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