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议定书
1997年在日本京都召开的《气候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的国际性公约,为各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规定了标准,即:在2008年至2012年间,全球主要工业国家的工业二氧化碳排放量比1990年的排放量平均要低5.2%。
《京都议定书》(英文:Kyoto Protocol,又译《京都协议书》、《京都条约》;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的补充条款。是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参加国三次会议制定的。其目标是“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2011年12月,加拿大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继美国之后第二个签署但后又退出的国家。
条约规定,它在“不少于55个参与国签署该条约并且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附件中规定国家在1990年总排放量的55%后的第90天”开始生效,这两个条件中,“55个国家”在2002年5月23日当冰岛通过后首先达到,2004年12月18日俄罗斯通过了该条约后达到了“55%”的条件,条约在90天后于2005年2月16日开始强
997.12.9的日本京都 联合国气候大会会场
制生效。
美国人口仅占全球人口的3%至4%,而排放的二氧化碳却占全球排放量的25%以上,为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国家。美国曾于1998年签署了《京都议定书》。但2001年3月,布什政府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将会影响美国经济发展”和“发展中国家也应该承
担减排和限排温室气体的义务”为借口,宣布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
京都议定书》的签署是为了人类免受气候变暖的威胁。
发达国家从2005年开始承担减少碳排放量的义务,而发展中国家则从2012年开始承担减排义务。
《京都议定书》需要在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55%以上的至少55个国家批准,才能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中国于1998年5月签署并于2002年8月核准了该议定书。欧盟及其成员国于2002年5月31日正式批准了《京都议定书》。2004年11月5日,俄罗斯总统普京在《京都议定书》上签字,使其正式成为俄罗斯的法律文本。截至2005年8月13日,全球已有142个国家和地区签署该议定书,其中包括30个工业化国家,批准国家的人口数量占全世界总人口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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