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特制定本规定。 2. 申请
1. 目的:为了保证公司出差人员的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的审核和报销行为,严格控制差旅费支
2.1. 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提出申请,填写《出差申请单》。2日内由中心总经理批准;3日及3日以上的由中心总经理同意,经分管总裁批准;部门经理职务以上员工出差须经分管总裁同意,经董事长批准。 2.2. 员工因公出差,经董事长批准后可向财务预支差旅费。借款时,必须填写现金借支单,并写明出差原由、地点、预计时间和借支金额(借支金额根据出差地点、天数、补贴类别和标准计算,原则上预支金额不超过本人出差所需的交通及住宿标准的总额。
2.3. 采集中心员工出差,由于公司实行销售提成的奖励办法,因此采集中心员工的出差,原则上费用自理,公司不予报销,只有公司指派的出差,公司才给予报销差旅费。对于公司指派出差事项,采集中心员工事前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经中心总经理同意,由董事长批准方可。
2.4. 不论出差离开还是返回工作地,出差天数的计算均以中午12:00为划分界线。离开工作地时,12:00以前离开的,按一天计算和给予补助;12:00以后离开的,按半天计算和给予补助。返回工作地时,18:00以前到达的,按半天计算和给予补助;18:00以后到达的,按一天计算和给予补助。出差往返时间以乘坐交通工具发票票面时间为准,无票面时间的由行政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时间。 3. 交通
3.1. 员工出差乘坐汽车、火车硬座、硬卧、轮船按实际出差所搭乘汽车实际票面价报销,员工出差需乘坐飞机的须经董事长批准,且只能乘坐经济舱,未经许可不予报销。 3.2. 公司有派车前往出差的,则不报销长途车费和市内交通费。
3.3. 当地交通一般不得乘坐出租车,前往机场需乘坐机场巴士,如因工作需要乘坐出租车,返回后要注明原因实报实销。 4. 住宿
4.1. 省内地区出差,能在当日返回的,不报销住宿费。
4.2. 住宿费用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见附件《差旅费标准》),超出部分由自己负担。 4.3. 住宿费仅指酒店房间费用及因公电话费,其他消费如餐饮、洗衣、娱乐等不予报销。
4.4. 同性别职员同出差必须合住同一房间,随上一级主管领导同行同性别者,如同住,住宿费按主管领导标准报销。
4.5. 员工出差住宿费节约部分,奖励个人50%,同住员工平均分配。 5. 报销
5.1. 出差人员报销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和《差旅费报销明细表》,并在《差旅费报销单》的起止日期上注明返抵工作地的时间。
5.2按规定在《报销单据粘贴单》空白处填写在外期间的行程时间、路径。原始单据要牢固、整齐,分类按时间顺序粘贴于差旅费报销单背面。(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上下对齐,不超过装订线)。 5.3 单次车程在5小时以上的,须在票据上注明乘车总时间与到达时间。
5.4. 填制好的《差旅费报销单》及《差旅费报销明细表》经部门总经理、财务稽核签名、财务总监核准后,呈报董事长核批,方能报销。
5.5. 报销的时间规定。差旅费从出差返回之日起一周(含节假日)内报账(以报销单据到达财务中心稽核日期为准),且整个报销流程不得超过10天。逾期一天处罚20元。特殊情况应写明原因,部门总经理批准,但不得超过两周。超过两周(含节假日)的逾期一天处罚50元。
5.6. 报账后的多余款项应一次当场交还财务部,否则从当事人工资中扣回,直至还清为止。 6. 其他
6.1. 员工出差所乘飞机、火车票原则上由个人购买,也可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
6.2. 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发生的非合理性支出由自己承担。 6.3. 出差期间需加班原则上不给予加班费及补休。
6.4.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时外,应电话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6.5. 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供发票,不得虚报。如有虚报除将其虚报款项追回外,并视其情节轻重,酌予惩处。对出差报账有弄虚作假者,除扣回虚报金额及扣发当月全月工资外,作除名处理。 6.6. 出差报账以谁出差谁报账的原则,不得代别人报账。
6.7. 经批准乘坐飞机者,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用客车费用(不含出租车)、机场建设费、保险费(公司规定必须购买保险费)可据实报销,自备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予报销。
6.8. 出差人员出差前(不包括市内出差),须将《出差申请单》交于行政人事部登记、备案,出差返程后应及时回公司报到,并到行政人事部办理销差考勤登记,否则按旷工处理。
附件: 1、地区类别的划分: A类地区:直辖市、省会城市
B类地区:除A类城市以外的其他城市。 2、出差车船费的报销标准 交通工具标准 人员类别 短途 管理委员会委员 管委会候补委员、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店长 其他人员 软座 软座 硬座 火车 长途 硬卧 硬卧 硬卧 轮船 三等舱 三等舱 四等舱 飞机 经济舱 经济舱 ★经济舱
差旅费标准
2.1短途:指乘坐时间在5个小时以内,且不过夜的旅途(24:00之前到达目的地的); 2.2长途:指乘坐时间在5个小时以上或者夜间行车的旅途(24:00以后的)。 2.3★为乘坐飞机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3、出差伙食通讯补贴标准 人员类别 管理委员会委员 管委会候补委员、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店长 其他人员 4、出差住宿费的报销标准
人员类别 管理委员会委员 管委会候补委员、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店长 其他人员 4.1在交通工具上的时间不论有多长,均不得享受住宿费。
ITAT国际品牌服装会员店有限公司 2006年3月23日 不同地区标准(元/间·日) A类 260 200 150 B类 200 150 120 不同地区标准(元/日) A类 70 60 50 B类 60 50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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