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公益活动支出审计报告模板
(社会团体名称) ××××年度至××××年度 公益支出明细表及审计报告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二、已审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 1.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 2.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附注 三、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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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社会团体名称):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社会团体名称)××××、××××和××××年度的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及有关编制说明。编制该申报明细表是为了满足(社会团体名称)申报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的需要。
一、社会团体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相关补充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的规定编制公益支出明细表是社会团体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公益支出明细表及有关编制说明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4)恰当界定公益活动支出的具体范围。
申报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的社会团体应当建立健全有关核算体系,正确归集公益活动支出,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如实反映社会团体用于公益活动的费用。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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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相关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相关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说明
当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此清楚地说明导致发表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的所有原因,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指出其对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的影响程度。
四、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社会团体名称)××××、××××和××××年度的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已经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相关补充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社会团体名称)××××、××××和××××年度的公益活动支出情况。
(社会团体名称)××××年度用于公益活动的支出 元,××××年度用于公益活动的支出 元,××××年度用于公益活动的支出 元。
五、申报明细表编制基础
我们注意到如申报明细表编制说明第××所述,(社会团体名称)×××××、××××和××××年度的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相关补充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的规定编制的,用于申报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因此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目的。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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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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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
(按最近三个年度逐一填报)
社会团体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用于公益活动的支出 开展公益活动的运行费用 直接用于公益活动名称 受助人的款物 人员费用 办公 使用费用 费用 1. 2. 3. 4. 5. 资产直接其他 筹资费用 费用 总计 小计 ……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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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附注
截止××××年 月 日
(按照最近三个年度逐一填报)
一、基本情况
(社会团体名称)(以下简称本社会团体)于××××年×月×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
准登记。
登记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业务主管单位: 住所: 活动资金: 业务范围:
二、公益支出活动明细表的编制基础
本社会团体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相关补充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社会团体公益活动的支出情况。
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的编制方法
1、公益活动的确认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的规定,社会团体开展的活动,在下列范围以内属于公益活动:
① 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②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③ 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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