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人民医院
科室建设、人才培养与引进规划
及学科带头人、骨干人才遴选考核办法
一、科室建设规划方面:
按医院发展规划和“三乙医院”标准,在“二级综合医院临床科室”建设基础上,大力发展、细化和设置以下科室:
㈠大内科(包括以下二级科室)
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内分泌科、消化内科、肾内科、血液内科、神经内科、整形外科。
㈡大外科(包括以下二级科室)
普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胸心外科、烧伤外科。
㈢骨科(以四肢、脊柱为主)
㈣分设妇科、产科
㈤新生儿科
㈥急救指挥调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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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皮肤科
㈧麻醉科
㈨眼科
㈩耳鼻喉科
(十一)口腔科
(十二)康复运动医学科
(十三)肿瘤科
二、优秀人才的培养与引进方面:
㈠人才培养方面:重点培养我院省级重点专科(急诊内科)、医院重点专科(泌尿外科、糖尿病专科、妇产科)及眼、耳鼻喉、口腔等科室的工作人员。
㈡人员引进方面:
1.与上级医院专家、教授签订合同,不定期或短期来院执业。
2.引进周边医院符合条件(中级职称以上的业务骨干)的人才时,有关部门解决人事、工资等调动关系。
3.到省级医学院校公开招录(医生本科学历、护士大专学历)品学兼优的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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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科带头人、骨干人才遴选考核办法
为了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学科后备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梯队结构,做好学科梯队的建设工作,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学科带头人及学科后备人才选拔和培养办法。
㈠指导思想
从医院发展和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在学科带头人及其后备人才的选拔和培养中,要引入激励机制,提倡公平竞争,坚持严格考核,实行优先培养,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过选拔和培养,使我院涌现出一批在我县乃至我省本学科前沿领域,有较高学术地位和较大学术影响的专家。
㈡学科梯队层次
学科梯队分为学科带头人、学科后备人才两个层次。
1.学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是在某一学科及某一学术领域中起学科带头作用的专业技术人才。学科带头人是该学科建设和发展的组织者、领导者,其水平直接体现了该学科在我县和省内的地位。
2.学科后备人才:是学科中的第二梯队人员,是学科带头人的后备人选,经培养可成为学科带头人。
3.学科带头人及其后备人才每三年评选一次,培养周期为三年。
㈢选拔条件
1.学科带头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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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敬业廉洁、学风严谨、务实创新。
⑵基础理论雄厚,专业知识深博,学术造诣深,业务水平高,有学术创新能力,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前沿发展动态。科学研究、医疗等工作成绩显著,在我市或省内外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有相应的学术地位和一定的知名度。
⑶有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以身作则,办事公道,有奉献精神,善于发现和培养人才,能调动学科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团结大家共同搞好学科建设。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并能运用网络信息和技术为科学研究服务。
⑷基本条件: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本学科领域成绩显著的主治医师。
⑸业绩、成果(近五年内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主持县级及其以上科研课题一项以上;
②发表论文二篇以上,其中一篇为核心期刊;
③完成省级“三新项目”一项;
④主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学术讲座一次以上。
2.学科后备带头人条件
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敬业廉洁、学风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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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实创新。
⑵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丰富,专业技能熟练。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独立讲授一门以上课程、独立处理临床疑难病的能力。有稳定的研究方向,了解本学科前沿动态和相关学科发展情况,学术思想活跃,勇于创新,勤于钻研,有较大的培养前途。
⑶具有协助学科带头人和领导本学科(专业)人员从事学科(专业)建设的能力。
⑷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较繁重的工作任务,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特别突出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⑸在科学研究、教学、医疗等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近五年内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三):
①发表论文一篇以上。
②完成省级“三新项目”一项。
③主持院内学术讲座一次以上。
④完成一项新项目经医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处院内先进水平。
㈣选拔办法与程序
选拔学科带头人、学科后备人才,要依据学科规模和工作需要,严格按条件选拔确定。在一个学科中,原则上只能确定一名学科带头人,但由于学科发展和研究方向需要可适度增到两名。各学科梯队层次,如果按条件衡量无合适人选,可暂时空缺。学科带头人与后备带头人的比例大体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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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才的选拔由个人申报,科室同意,院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
选拔的过程要坚持条件,全面考核,使选拔出来的学科梯队人员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威信,能起表率作用,并带动整个学科的工作。
㈤培养措施与管理
1.各级领导要充分重视学科梯队中各层次人员的培养工作,关心他们在思想上和业务上的成长,及时肯定和鼓励他们取得的成绩。经常研究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各有关部门对进入学科梯队各层次的人员,要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培养计划和个人提高计划,并定期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3.要有计划地安排学科梯队各层次人员进行培训。对学科带头人,要支持他们进行国内的学术访问、考察、科研协作,参加学术会议等,不断扩大他们的学术影响。对学科后备人才,要优先考虑他们到省内外知名大医院学习、进修,支持他们参加学术会议和国内的学术交流,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知名度。
4.支持学科带头人著书立说,为学科带头人、学科后备人才申请科研课题、发表论著和论文积极创造条件。
5.鼓励学科梯队各层次人员向高学历层次方向发展。鼓励并创造条件支持学科梯队人员报考本科或硕士研究生。
6.对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学科梯队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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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要注重学科梯队人员的流动与补充,关心薄弱学科的人才建设,用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来院工作。
8.学科带头人一旦确定下来,要相对稳定。要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在梯队建设中的传、帮、带作用,经常检查他们完成学科带头人职责的情况。对学科后备带头人应根据考核情况,在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进行动态调整。医院每两年进行一次学科梯队人员的调整,实行竞争机制,优胜劣汰,切实保证学科梯队人员的质量。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学科带头人、学科后备人才资格:
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
⑵因失职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者;
⑶弄虚作假,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
⑷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㈥考核程序、结论与处理
1.学科梯队成员届满时要参加届满考核,其程序:
⑴学科梯队成员要填报《学科梯队成员周期考核表》,按医院对学科梯队考核的要求进行自我总结。
⑵经科室考核合格签属意见后,上报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核,最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2.学科带头人、学科后备人才届满考核合格者可参加下一届学科带头人、学科后备人才的评审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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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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