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血液透析室的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医院感染
控制要求,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具备相应的工作区,包括普通透析治疗区.隔离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治疗室.候诊区.接诊区.储藏室.污物处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等基本功能区域。开展透析器复用的,还应设置复用间。 二. 血液透析室的工作区域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 透析治疗区.治疗室等区域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规
定的三类环境的要求。
(2) 患者使用的床单.被套.枕套等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更换。 (3) 患者进行血液透析治疗时应当严格限制非工作人员进入透析治
疗区。
三. 血液透析室应设有隔离透析治疗间或者独立的隔离透析治疗配
备专门治疗用品和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用于对需要隔离的患者进行血液透析治疗。
四. 血液透析室应当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
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
(1) 进入患者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
菌水平;
(2) 接触患者皮肤.黏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
平;
(3) 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
灭菌。
五. 血液透析室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
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六. 每次透析结束后,机器外部:没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当对
透析单元内透析机等设备设施表面.物品表面地面等,用5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如有血迹污染到透析机,应立即用1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剂一次性布擦拭,去掉血迹后,再用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机器外部。机器内部:每月透析结束后应对机器内部管路按厂家出厂说明进行认真全面消毒。透析时如发现破损.传感器渗漏,在透析结束时,应立即对机器消毒,消毒后的机器方可使用。 七. 透析管路不能复用。乙肝病毒.丙肝患者.HIV及梅毒感染患
者不得复用透析机器。
八. 每天应对水处理设备进行维护及保养,包括冲洗.还原和消毒,
每次消毒后方测定消毒剂的残余浓度,确保安全范围,保证透析供水。
九. 医务人员进入透析治疗区应当穿工作服.患工作鞋。医务人员
对患者进行治疗或者护理操作时应当按照医疗护理常规和诊疗规范,在诊疗过程中应当实施标准预防,并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和无菌操作技术。
十. 血液透析室应当建立严格的接诊制度,对所有初次透析的患者
进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的
相关检查,每半年复查1次。
十一. 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及艾滋病病毒
感染的患者应当分别在各自隔离透析治疗间或者隔离透析治疗区进行专机血液透析,治疗间或者治疗区.进行专机血液透析,治疗肩或者治疗区.血液透析机相互不能混用。
十二. 血液透析室应当严格按照血液透析器复用的有关操作规
范,对可重复使用的透析器进行复用。一次性物品只能一次性使用,用后应按医疗废物处理要求处理。
十三. 血液透析室应当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监测制度,开展环境卫
生学监测和感染病例监控。发现问题时,应当及时分析原因并进行改进;存在严重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透析工作并进行整改。
十四. 发生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院感染暴发,应当按照《医院感
染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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