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风电设备管理制度(5篇)

来源:爱go旅游网

风电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1.1使风机巡检人员随时了解生产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防止缺陷扩大,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设备及系统安全运行。

  1.2明确风机检修巡检人员执行巡视检查制度的标准和要求。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

  3规定和程序

  3.1管理要求

  3.1.1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经考试合格,具备巡视设备资格的人员承担巡检工作。

  3.1.2巡检人员进行巡回检查按照巡检记录单的内容进行巡检,不减少检查项目,不随意改变巡检内容。

  3.1.3巡视设备时,检修人员应按照设备巡视单逐台仔细巡视,巡视发现设备缺陷、异常应汇报当值值班长,并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异常记入风机检查记录中,存入风机档案盒中。对危急安全运行的缺陷要按规定向上级汇报,并迅速设法处理。

  3.1.4每季度保证对全场所有风机进行至少一次巡检。任何一台风机的巡检间隔不得超过三个月。

  3.1.5在进行风机巡检工作中,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进行,并在巡检中带好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锁扣等必要的保护装备,并保证与主控室通讯畅通。

  3.1.6风机巡检工作要严肃认真,对每一台机组的运行情况要仔细观察,认真做好巡检记录.对巡检中发现的异常状况要及时向值长汇报,除威胁机组运行安全的缺陷外,不得对机组进行任何操作。

  3.1.10大风、雷雨及恶劣天气禁止进入风机进行巡检工作。

  3.2风力发电机的巡检内容

  3.2.1风机外部

  3.2.1.1塔筒外观:通过望远镜观察塔筒外壁是否有裂痕或损坏,漆面是否有脱落,是否有雷击放电痕迹,是否有油污。

  3.2.1.2机舱外观:通过望远镜观察机舱表面是否有裂痕或损坏,是否有雷击放电痕迹。

  3.2.1.3桨叶外观:通过望远镜观察桨叶表面是否有裂痕或损坏,如果在叶片根部或翼梁处(叶片承载部分)发现裂痕或分层现象,则必须立即停止风机。如果裂痕出现在叶尖等其他非承载部分,且裂痕小于5 oomm,则只需记录其大小以便在下次检查时观察该裂痕是否有增长情况,来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措施。如果裂痕大于5 0 0mm则同样必须立即停机。观察桨叶表面是否有黑色的火痕(可能看起来像油点),如果有则说明该叶片遭受过雷击,则需特别仔细的检查,以确定是否损坏。具体检查方法和部位可见维护手册桨叶部分。

  3.2.1.4导流罩外观:通过望远镜观察导流罩是否连接紧固,有无偏斜,是否随风轮旋转良好。

  3.2.1.5风轮部分旋转声音:倾听风轮旋转声音是否有异常,如果从其内部发出咔哒咔哒的声音则须用望远镜对叶片重新仔细检查,因为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是由于雷击造成叶片损坏。

  3.2.1.6塔筒门锁及通风孔:检查门锁是否正常,通风孔有无损坏。

  3.2.2风机底部

  3.2.2.1基础环内地线连接情况:检查基础环内各地线连接情况,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3.2.2.2底平台卫生:底平台地面及底部控制柜如果卫生情况不好,则需立即清理。

  3.2.2.3塔筒内照明设施:观察是否所有的灯都亮。

  3.2.2.4上/中/下塔筒插座电源:通过万用表检查是否所有的插座正常。

  3.2.2.5底部控制器是否正常:通过控制面板检查控制器显示状态有无异常,控制柜内温度、湿度调节器是否正常工作。

  3.2.2.6安全绳、安全滑轨紧固情况。

  3.2.2.7爬梯连接情况。

  3.2.2.8变频器工作声音是否正常;散热风扇工作是否正常;通风滤网有无尘土堵塞;变频柜内有无尘土;电气接线有无松动、虚接现象;加热装置是否正常。

  3.2.3风机中部

  3.2.3.1中平台地线连接情况。

  3.2.3.2中平台卫生。

  3.2.3.3主电缆及控制电缆固定情况:攀爬过程中检查主电缆和控制电缆是否正确的紧固在电缆夹子上,有无松动。

  3.2.3.4目视各节塔筒连接螺栓有无异常。

  3.2.4机舱

  3.2.4.1机舱内地线连接情况:检查机舱内各部件的地线连接情况,螺栓是否紧固。

  3.2.4.2顶平台及机舱卫生:认真清理各非带电元件。用吸油纸将地面的油污擦拭干净。

  3.2.4.3偏航传感器:检查偏航传感器是否损坏。电缆有无绞缠现象。

  3.2.4.4听偏航声音是否异常,查看偏航盘和偏航齿是否缺油。

  3.2.4.5检查偏航电机工作是否正常,偏航减速箱是否漏油。

  3.2.4.6检查偏航刹车盘、刹车片磨损情况。

  3.2.4.7检查偏航刹车油管有无渗漏情况。

  3.2.4.8偏航大齿圈自动注油脂罐油脂情况,工作情况。

  3.2.4.9震动传感器:检查震动传感器是否损坏。

  3.2.4.10集油池污染情况:检查集油池污染情况,以了解风机齿轮箱和液压站是否漏油,并将其清理干净。

  3.2.4.11齿轮箱密封情况:检查齿轮箱是否漏油,如果表面有油但无法确定是否漏油则需擦拭干净,并记录以便下次巡检时观察是否为缓慢渗漏。

  3.2.4.12齿轮箱运行声音有无异常:倾听齿轮箱运行是否有异音,如果异音声较大则需立即停机,以免损坏齿轮箱。

  3.2.4.13齿轮油管和冷却液管有无渗漏:检查管路是否有渗漏情况,如果其表面有油但无法确定是否漏油则需擦拭干净,并记录以便下次巡检时观察是否为缓慢渗漏。

  3.2.4.14冷却液位:观察冷却液位是否低于最低刻度线,如果液位过低则需立即添加。

  3.2.4.15齿轮箱油位,检查齿轮箱油位视窗内油位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3.2.4.16检查齿轮箱油过滤电机工作情况。

  3.2.4.17检查齿轮箱温度传感器、油过滤阀、压力传感器是否正常。

  3.2.4.18液压站密封情况:.检查液压站是否漏油,如果表面有油但无法确定是否漏油则需擦拭干净,并记录以便下次巡检时观察是否为缓慢渗漏。擦拭时要注意避免触动各阀门。

  3.2.4.18液压站运行声音有无异常:倾听液压站各个储能罐动作时声音是否正常。

  3.2.4.19液压电机、旁路冷却风扇电机工作是否正常。

  3.2.4.20液压站油位是否在正常范围之内。

  3.2.4.21风轮运行状态:通过机舱前部轮毂与机舱连接处缝隙观察叶片,轮毂和导流罩之间连接有无异常。通过机舱顶部的通风窗口进一步观察叶片和导流罩外观有无异常,具体方法与地面观察方法相同。

  3.2.4.22轮毂和导流罩内有无异常声音:倾听轮毂和导流罩内有无异常声音。如果有,则很有可能是由于轮毂内有部件脱落撞击轮毂或轮毂罩造成的,需要立即停机。

  3.2.4.23发电机运行声音:倾听发电机运行声音有无异常。

  3.2.4.24发电机滑环是否磨损,碳刷是否需要更换,碳粉是否需要清理。

  3.2.4.25发电机高速传感器是否松动,距离适当。

  3.2.4.26发电机通风系统运行情况,通风管道破损情况。

  3.2.4.27发电机前、后轴承油脂加注情况。

  3.2.4.28联轴器表面有无划痕。

  3.2.4.29联轴器连接螺栓有无松动。

  3.2.4.30主轴油脂有无溢出。

  3.2.4.31检查避雷、引雷装置是否正常。

  3.2.4.32主轴锁紧装置工作是否正常。

  3.2.4.33机舱控制柜监控系统工作是否正常。控制柜内接线是否紧固,有无凌乱情况。电气元件有无异常。风扇工作是否正常,滤网是否清洁。控制柜内加热装置工作是否正常。

  3.2.4.34机舱温控柜内接线紧固、凌乱情况,电气元件是否异常。

  3.2.4.35风速仪、风向标,动作是否正常,避雷针的运行是否良好,有无雷击的现象。

  3.2.4.36机舱壳有无破损,天窗是否漏雨,插销是否完好。

  3.2.4.37轮毂内软管、管理、管接头是否有渗漏油情况。电气线路有无缠绕、虚接情况。

  3.2.4.38轮毂内变桨轴承自动加脂罐油脂量是否满足,工作是否正常。变桨轴承废油瓶内油脂是否已满。

  3.2.4.39轮毂内各传感器是否松动、距离是否适当。

  3.2.4.40轮毂内各变桨缸表面是否正常。

  3.2.4.41吊车状态:通过吊车控制器检查吊车是否能够正常工作。

  3.2.4.42冬季加热器投入情况:冬季时需检查风机内部各加热器投入情况,以确保风机能够在低温情况下正常运行。

  3.2.4.43夏季到来前冷却系统是否工作正常,散热片是否清洁,确保风机在大负荷以及环境温度较高时能正常运行。

  3.2.5风机防火检查

  3.2.5.1机舱内灭火器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外观是否完好。

  3.2.5.2机舱内渗漏油是否会引起火灾,并对渗漏点进行处理,清理渗漏油。

  3.2.5.3防雷接地系统是否完好,有无雷击痕迹。

  3.2.5.4电缆连接头、电缆、电气端子有无虚接、放电痕迹。母排、并网接触器、励磁接触器、变频器、变压器等动力电缆连接点及设备本体等部位进行温度探测。

  3.2.5.5机舱内各部件冷却系统、机舱散热系统是否正常,检查风机运行日志,是否有过高温情况。

  3.2.5.6控制油系统加热温度超限,或无可靠的超温保护措施

  3.2.5.7机舱内有无易燃物品。

  3.2.6后台监控机查看风机报警日志,检查机舱振动、风机功率、主轴承温度等参数。

  3.2.7定期做好超速试验,对报超速的风电机组进行重点检查。

  3.2.8定期做紧急停机试验。

  3.3巡检程序

  3.3.1巡检前的'准备:

  3.3.1.1巡检人员向值班负责人汇报巡检风机和重点检查内容。值班负责人根据风机运行情况、气候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调整。

  3.3.1.2巡检人员检查携带的检测工器具、安全用具和通信工具正常,如手电、听针、棉纱、测温仪、安全帽、对讲机等,电气专业应带试电笔(必要时带验电器、绝缘电阻表)、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

  3.3.2巡检过程

  3.6.2.1巡检人员应按照后台监控机、风机外周围,塔底、塔筒、机舱、机舱外、轮毂进行巡检。

  3.6.2.2巡检完毕,将检查情况汇报值班负责人,并填写风电机组巡检记录表。对发现的缺陷能处理的立即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应纳入本岗位监视性检查的内容,加强对其检查监视。对存在有影响风机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应立即将风机停机,待重大缺陷完成处理后在投入运行。

  4职责

  4.1制度负责人:各风电厂厂长。

  4.1.1负责组织修订和完善本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4.1.2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4.1.3接受上级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2制度执行人:各值值长。

  4.2.1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并提出改进意见。

  4.2.2负责检查本值的运检人员对巡回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4.2.3接受公司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3巡检人员:

  4.3.1负责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4.3.2负责将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汇报值长。

  4.3.3负责向值长及部门负责人提出巡回检查制度的修改建议。

风电设备管理制度

  1、设备验收移交工作:凡制作安装后的设备,经试机,基本符合设计要求,符合排烟除尘要求,由设计部门交资料及说明书,由厂安技部门会同使用车间正式试机后办理移交工作。

  2、设备使用: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由安技部门编制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操作者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同时操作者必须按设备要求管理好设备。

  3、设备维修保养工作:使用车间必须把安全环保设备列入正常的维修计划。同时要加强设备保养工作,执行周扫、月清、加油、检查制度。

  4、设备检查评比工作:对全厂设备检查时应同时检查安全环保设备,并参加评比打分,奖惩兑现。

  5、设备事故处理:凡安全环保设备发生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对重大设备事故安技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厂部审批。

风电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矿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全矿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庞庄煤矿机关部室、基层单位及所有干部职工。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政工部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统筹安排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结对子(必要时进行补充和调整),组织职能部门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包保人员落实/>

  第十条安监部负责题库编写、对培训教学计划的审定,根据教学计划制卷、出卷,负责要害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的储备,填写《考试处罚通知书单》。

  第十一条四级安培中心负责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一般工种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制定教学计划组织考试、学员成绩登记、学员考勤、档案管理。

  第三章安全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

  第十二条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矿长、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和副总工程师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有关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三)矿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矿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六)矿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三条新进矿的工人,必须接受矿、区队、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与培训,经矿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一)矿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家、省及有关部门制订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区队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煤矿技术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环境、工种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三)班组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四章安全教育的实施与管理

  第十四条安全教育以职工周五安全活动、班前十分钟教育和上级部署的以及针对矿井工作实际开展的各类安全活动为主要载体,宣传贯彻上级安全指令、精神,突出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第十五条每周五为职工安全教育的时间,分上、下午两次或者分早、中、夜班三次进行。

  第十六条安全活动必须由行政主管主持,无特殊情况不得由其他人员代替主持。

  第十七条安全教育主持人必须提前备课,有活动课案和授课计划,课案字迹工整。

  第十八条安全教育活动的时间一般为40分钟,出勤率要达到95%以上,补课率达到100%。

  第十九条安全活动实行实名考勤,对于因假、因休班未参加安全活动的,必须在下周安全活动日之前或上岗前进行补课,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参加补课的人员要签名备案。

  第二十条安全活动必须要有“四问法”的内容,针对本单位或其它单位发生的人身、机械等事故进行系统追问,指定职工发言,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一条凡涉及基层单位安全教育的各项计划、总结等材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送,严禁敷衍了事。职能部门对此项工作要进行定期通报,严格考核。

  第二十二条机关包保人员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要适时予以督促、指导和帮助,加强对包保单位的考核力度,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打人情分。

  第二十三条“双向”考核表在每周六上午8:00前以书面的形式报送政工部,需要汇报的内容包括:安全活动时间、主讲人、出勤补课情况、“四问法”的主要内容等。

  第二十四条安全教育实行三项制度:即周五“双向”考核制、三井互(抽)查制和周一早调度会、党支部书记例会通报制。“双向”考核由机关部室与基层单位结对子包保;互(抽)查分为三井包保人员互(抽)查和闭卷考试,以查看安全教育效果为主;将互(抽)查情况和每周五的包保情况在下周一进行通报。

  第五章安全培训的实施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安全教育与培训实行登记制度。矿必须建立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档案,没有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定期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职工,不得在工作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否则按“三违”论处。

  第二十六条基层各单位应根据矿的统一安排和培训计划,制订本单位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在每年10月底向财资部上报下年度需培训工种、人员计划并备案。

  第二十七条财资部根据各单位需求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培训班。有关专业工种的培训信息,应提前通知教学单位。

  弟二十八条四级安全培训中心根据文件要求,按照上级规定的教学大纲、安全培训教材,制定教学计划,配备师资。并将相关情况在开学前制表,一式两份分别送到安监部和财资部。

  第二十九条学员报到后,四级安培中心负责将学员自然情况录入微机,并校对无误,发给矿安监部、财资部。

  第三十条安监部对教学计划审核后签署意见返回。

  第三十一条培训班结束,四级安培中心提供参加考试学员名单,安排考场,提交《缺额学员通知单》。

  第三十二条安培中心、财资部、安监部等部门分别提交培训工作小结,四级安培中心负责汇总后,报相关单位和分管领导。

  第三十三条参加教学计划编制、审定、试卷命题、监考、巡考、阅卷等相关人员,应在附表涉及的栏目内签名存档,发现问题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第六章奖惩

  第三十四条安全活动时间不够或周五安全活动每少一次罚单位党政主管和包保单位部室负责人各30元。如无特殊情况行政主管不主持会议的,每次罚款50元。

  第三十五条补课率达不到要求者,每次给予党政主管和包保部室负责人各罚款100元;没有备课材料或备课不认真的罚党政主管100元。

  第三十六条机关部室包保人员弄虚作假,每发现一次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凡迟交或不交报表的每次罚部室责任人30元。

  第三十七条凡在集团公司等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被通报扣分的,给予责任单位罚款XX元,并对机关包保部室罚款200元。

  第三十八条连续两次(含两次)以上以相同的原因和问题被矿通报的,罚责任单位200元。

  第三十九条对于各项安全教育的材料报送不及时或不报送被全矿通报的,一次罚款200元。

  第四十条每月初矿将按照“双向”考核的要求对上月安全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排名前三名的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各奖励1000元,对安全包保先进个人各奖励100元。矿年底对安全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四十一条在矿、集团公司举办的各专业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复训~中,各单位必须按照下达的指标安排参训人员,选派合格的学员参加培训,发现一名学习“专业户”,对学员单位处罚XX元;每缺一人次,不经请假的,对单位罚款500元,履行请假手续的,对单位罚款100元,由四级安培中心、安监部签署罚款单送交财资部办理。请假以书面形式,并经矿分管安全培训的领导签字后有效。

  第四十二条对考试不及格人员由安监部通知财资部,由财资部、四级安培中心安排一次补考,个人负担补考费30元。

  第四十三条对巡考、监考失职者,给予一次罚款200元,并取消其参加巡考、监考的资格。

  第四十四条泄漏试卷、试题秘密者,给予责任者罚款500元,并不准其从事与此相关的工作。

  第四十五条在抽查考试中对成绩不及格的职工进行补考,每人每次交补考费30元,补考仍不及格者进行脱产培训。培训期间工资待遇按最低生活费标准支付。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费用按1.5元/吨提取由矿考委按规定,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解释权属XX煤矿。

风电设备管理制度

  1设备管理的基本要求

  1.1风电场落实重大反事故措施的有关要求,落实上级公司下达的各项反措要求,无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缺陷。

  1.2风电场内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其中一级设备应达到90%以上;年设备缺陷消除率:危急、严重缺陷100%,一般缺陷为80%以上。

  1.3风电场应有两个独立的所用电源(包括一主一备或两组互备方式),所内直流电源可靠,电压和容量符合直流运行规程的规定。二次设备的防寒和降温装置应保证正常可靠运行。

  1.4充油充气设备及液压、气动机构渗漏率应不超过1%。

  1.5风电场内所有一次设备均应建立设备台帐,一次设备及保护、控制等二次设备的出厂说明书、交接及正常试验数据、图纸齐全、有效,并与现场实物相符。

  1.6防误闭锁装置应齐全有效,并处于良好状态,安装率、投运率和完好率应为100%。解锁钥匙应按规定进行封存,并按有关上级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

  2设备检修、试验周期的管理制度

  2.1风电场设备检修、试验周期应按有关检修、试验规程和规定执行。

  2.2检修、试验周期若不能按有关规定执行的,必须制订由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的管理办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3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3.1在额定条件下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了影响安全运行的异常现象,或存在达不到一级设备条件的缺陷,叫做设备缺陷。缺陷可分为3大类:

  ⑴危急缺陷:设备或建筑物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和火灾等事故。

  ⑵严重缺陷:对人身或设备有严重威胁,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需尽快处理的缺陷。

  ⑶一般缺陷:上述危急、严重缺陷以外的设备缺陷,指性质一般,情况较轻,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3.2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发现危急、严重缺陷应立即上报。危急缺陷要立即进行处理,严重缺陷应视具体情况尽快处理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造成事故。对一般缺陷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

  3.3运行单位领导应每周检查一次所辖风电场设备缺陷及消除情况,对本所设备运行情况、设备缺陷做到心中有数,对未消除的缺陷要加强巡视,并督促尽快处理。

  3.4加强缺陷管理,规范缺陷记录簿的填写,严格执行缺陷单和传递制度,缺陷单由运行单位——生产管理部门——检修单位——运行单位,实行缺陷的闭环管理。危急缺陷立即处理不需后补缺陷单。

  3.5风电场运行部门负责设备缺陷的统一管理,其职责为:

  ⑴督促各风电场贯彻执行本规范,并检查执行情况。

  ⑵及时掌握设备危急和严重缺陷。

  ⑶每年对本单位设备缺陷进行综合分析,根据缺陷产生的规律、原因、特点,提出年度反事故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批下达。

  3.6运行和检修单位均应设有专人管理缺陷,其职责为:

  ⑴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管辖设备的全部缺陷和缺陷的处理情况。

  ⑵建立必要的台帐、图表资料,对设备缺陷实行分类管理,做到对每个缺陷都有处理意见和措施。

  4设备标志的管理制度

  4.1运行设备必须具有标志牌。设备标志参照《中电投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及有关规定、标准。

  4.2运行中的所有一、二次设备本身、分线箱、操作开关、仪表、按钮、指示灯、熔丝、开关、刀闸、端子排、电缆(包括电缆重要的转角处)等均应有清楚、合格的标志牌。

  4.3各间隔的进出线处、母线门型构架安装相位牌,变压器套管应有相位标志,主变风冷、铁芯及夹件接地刀闸等附属设施应有标志。

  4.4一次运行设备标志应齐全、正确、清晰、规范,应使用双重名称。继电保护、自动装置控制屏(柜)前后屏楣均应标明屏的名称。屏面和屏内设备、控制开关和保护压板等采用统一的专用或打印的标签(大小规格化、布设位置统一化)。

  4.5同一风电场电缆牌、端子的样式、距地(底)面高度标准统一,端子护套、端子排一般应为打印标志并统一,电缆穿过墙、楼板前后应有标志牌。

  4.6保护屏、远动屏、交直流屏、电度表屏等屏面上重要的操作把手、按钮、压板标志使用专用标志(不允许手写),其标注情况与压板图对应,不使用的压板由维护单位拆除保存。

  4.7停运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屏(柜)在前后屏楣贴上“已停运”标志,未投入运行的屏悬挂“未投运”标牌。风电场闲置的设备应将运行标志拆除。模拟图板上的.主接线图要与实际相符,模拟图板上闲置间隔、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5变电设备评级管理制度

  5.1设备评级办法

  ⑴设备评级工作是加强设备管理,掌握和分析设备运行状况的一项有效措施。通过设备评级工作,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和鉴定,及时消除缺陷,使设备经常保持在无缺陷状况下运行,以保证风电场的安全、稳定运行。

  ⑵设备评级工作应科学、准确,由运行单位组织进行,评级结果进行汇总后,上报公司运行部门审核确定。公司将评级结果和三级设备的主要缺陷上级公司的有关部门。

  ⑶变电设备每季度评级一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评级,建立评级记录,计算出设备完好率、一级设备率指标,并提出设备升级规划。

  ⑷变电设备按完好程度分为一、二、三级,一、二级设备统称为完好设备,完好设备与全部设备之比值称为“设备完好率”,一级设备与全部设备比值为“一级设备率”(以百分数表示)。

  一级设备率=(一级设备单元数/设备单元总数)×100%

  设备完好率=[(设备单元总数-三级设备单元数)/设备单元总数] ×100%

  ⑸设备评级要综合衡量,以单元内各设备总的技术状况为准,如一个单元内的主要设备元件同时有一、二级者,应评为二级,同时有二、三级者,应评为三级。

  ⑹继电保护(自动装置)、自动化设备评级还应结合其专业管理规定进行。

  5.2设备评级的单元划分:

  ⑴主变压器(包括附属设备)每台作为一个单元,包括变压器、刀闸、中性点避雷器、连接设备、绝缘子等;

  ⑵主变压器一次间隔为一个单元,包括开关、电流互感器、刀闸、避雷器、连接设备、绝缘子等;

  ⑶主变压器二次间隔为一个单元,包括开关、电流互感器、刀闸、避雷器、连接设备、绝缘子等;

  ⑷所用变压器为一个单元,包括变压器、开关、刀闸、熔断器、避雷器、连接设备、电缆及所用盘等;

  ⑸无功补偿设备(电容器、并联电抗器、静止无功补偿装置等)每台(组)及其连接设备作为一个单元,包括其附属设备如开关、刀闸、熔丝、串联电抗器、放电线圈、电压(电流)互感器及构架等;

  ⑹每条(段)母线作为一个单元,包括母线、刀闸、电压互感器、避雷器及构架等;

  ⑺每条线路作为一个单元,包括开关、电流(压)互感器、刀闸、避雷器、连接设备、绝缘子等;

  ⑻每台消弧线圈(包括刀闸及示警装置)为一个单元;

  ⑼防误装置为一个单元,包括模拟图板、系统主机、锁具、电脑钥匙等;

  ⑽风电场防雷接地作为一个单元,包括风电场内避雷针和接地网等;

  ⑾所内土建设施作为一个单元,包括消防、照明设备等;

  ⑿直流电源作为一个单元,包括蓄电池、直流配电盘等;

  ⒀每套通讯设备作为一个单元;

  ⒁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评级以每一被保护设备(如线路、母线、变压器等)所配备的装置为一个单元;

  ⒂远动装置以每个风电场所设备为一个单元;

  5.3设备评级标准

  设备的评级标准见附录c《风电场设备评级标准》。

  6设备的定期试验、轮换制度

  6.1要根据设备实际情况,根据有关规程、规定的要求制定风电场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

  6.2要按照有关的技术规程、标准要求,定期对一、二次设备进行检查、试验和轮换。

风电设备管理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和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清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木门下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八、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九、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