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协议
公司名称(甲方):
公司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公司地址:
被激励对象(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乙方出资人民币 元购买甲方注册股 ,同时接受甲方无偿赠送的在职分红股(身股) ,注册股进行工商登记,享有公司法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在职分红股无需登记注册,只具有公司税后净利润的分红权,没有其他注册股东的所有、选举、表决、转让、继承等权利,且乙方离开公司后自动失效。
本协议如与相关法律、法规冲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协议未尽事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开始,到 年 月 日为止
2、如果乙方有试用期,如果没有通过考核(未转正),则乙方在该岗位的在职股自动丧失,乙方接受自己实际岗位的在职股额度,如果乙方中途离职,在职股激励资格自动丧失。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所持有在职股与注册股东享有公司税后净利润的同股同酬权,乙方按照自己所
持有在职股占公司注册和在职股总额的比例,享有利润的分红权。
2. 甲方应按照约定分红时间,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的公司利润分红,甲方代扣代
缴乙方相关个人所得税。
3. 协议有效期内,如果乙方在甲方的职务变动或其他特殊情况出现,甲方有权根据职
务变动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对乙方的在职股额做合理调整。
4. 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5.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没有得到甲方的允许,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
议中乙方所持有的在职股额。
第三条 退出机制
协议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凡发生下列事由(包括但不限于),自情况核实之日起,即丧失股权激励资格、取消剩余分红并停止参与在职分红激励计划。
1. 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违背职业道德、失职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
而导致的降职或辞退,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取消其股权激励资格的
2. 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乙方在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公司经营
和技术秘密、损害公司声誉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取消其
股权激励资格的
3. 直接或间接参与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公司,与原公司构成直接竞争,经董事会讨论决
定取消其股权激励资格的
4. 正常离职、自行离职或被公司辞退,董事会决定取消其股权激励资格的
5. 伤残、丧失行为能力、死亡,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取消其股权激励资格的
6. 违反公司章程、公司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其他行为,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取消其股
权激励资格的
7. 违反法律法规并被刑事处罚的其他行为,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取消其股权激励资格的
8. 董事会决议取消乙方股权激励资格的其他情况出现
第四条 其他
1. 本协议涉及的其他相关股权激励方案、制度等,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
议一起生效,双方签字生效
2.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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