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 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着友好合作、紧密配合的精神,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
1、 工程地点及范围:甲方管理的 范围内。
2、 工程内容:
①、将上述区域内地下所有化粪池进行清理,从出户井到干线、到化粪池由乙方全权负责。
②、负责将上述区域内雨水井、污水池、地下污水管道进行检查、疏通、清理。
第二条:合同期限(工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条:工程造价及款项支付
1、 费用标准:化粪池 元/组,共 个,该项总费用 元; 雨水井、污水井 元/个,共 个,该项总费用 元;
2、 工程造价:本合同工程施工总费用人民币 元整(RMB 元)。
3、 款项支付:分 次结算,每次支付人民币 元整
(RMB 元)。乙方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局有效发票,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工程款。
账户名:
账 号:
开户行:
第四条:施工质量
1、 将各化粪池需将粪渣、垃圾清理干净直至见到清水。吸出粪便直到化粪池内之化粪结块物吸完为止,一级池清运90%,二级池清运75%,三级池之表面全部清运。
2、 管道疏通程序:①人工下井清理雨水井、污水井的泥沙和垃圾一次;②用竹片连接通管一次;③用竹片连钢丝绳、钢丝球拉管一次;④用消防水清管道一次;⑤人工下井将油渍和垃圾清理上井打包。
3、 清理出来的污物、垃圾用袋打包当天运走,并保证工完场清。所有施工内容凭施工验收单结算。
4、 在承包期内,发生化粪池、管道堵塞等紧急情况,乙方保证全天候随叫随到,及时解决所发生的问题。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必须提供现有小区化粪池及管道线路图,便于乙方施工。
2、 施工期间所需水、电由甲方无偿提供(清洗地面用水、夜间照明用电)。
3、 甲方负责派人员监督乙方承包范围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成口头或书面意见。
4、 如出现化粪池、管道堵塞,及时通知乙方。
5、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通知及时组织验收并依次认真填写工程验收单,当所有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6、 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内容按施工方案和标准进行监督和验收。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保证按合同要求完成化粪池、雨水井、污水井的清理和管道检查、疏通、清理工作,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不受影响。
2、 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将污水流到地面,如不慎污染地面应立即清理。
3、 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不得损坏小区花草树木、车辆及其他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4、 乙方工作时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发生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
5、 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自行做好安全措施和现场防护措施,特别要防止气体中毒和缺氧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如若再工程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员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人员伤亡,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工程验收
乙方施工完毕,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人员在当天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单须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有效。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一方没有履行合同条款,没有履行合同的一方属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伍仟圆整作为违约金。
2、乙方清理、维护工作没有按双方约定的清运要求进行,甲方评定乙方工程质量有不合格项的,乙方必须立即纠正,如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除该项不合格工程的工程款。
第九条、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合同可解除
1、 合同期满后合同自然解除;
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时,需终止合同,应提前与对方协商,经协商后方可解除合同。
3、 如遇自然灾害及外部因素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可终止。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无法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解决时,双方同意选择向郑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2、本合同与附件共 肆 页,原件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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