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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播公司墙体广告委托协议书

2023-03-15 来源:爱go旅游网

  广告发布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客户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户外喷绘广告的制作、发布事宜达成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广告法》中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条款:

  一、项目内容:

  甲方于 年 月 日委托乙方,在甲方开发的 项目部制作、发布墙体广告。

  二、项目价格:

  户外喷绘广告制作单价: 元/平方米。(含安装人工费、材料费、税收及其他费用)。

  三、项目要求:

  乙方须按甲方签字认可的户外广告样稿执行,其实际效果及色彩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并认可。

  四、工期: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天。(因雪、雨、雾等自然因素或政府干涉等双方无法控制特殊情况以及中途验工、调整等时间除外。)。

  五、验收方式:

  双方按现场实际展示面积尺寸进行验收。

  六、售后承诺:

  本喷绘广告质保期为6个月,质保期内因喷绘及安装问题造成广告破损,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及更换,非乙方原因造成广告破损,乙方应负责维修及更换,费用由甲方按本合同标准承担。

  七、其他

  乙方全权负责本方工作人员及安装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必须办理并提供相关广告发布审批手续(如墙体广告广审等政府相关批文等)予以配合。

  乙方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后,双方结算合同价款,并于3日内支付乙方90%,剩余10%质保金于保修期结束后支付。乙方收款时需开具正式发票。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广告发布单位: 广告客户单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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