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绿化市容局为普陀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的工作部门,负责全区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广告、户外招牌和景观灯光的建设管理工作。防台防汛管理机构由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十个派驻街道(镇)绿化市容管理所组成。防台防汛工作内容为全区1285.38万平方米绿地,其中公共绿地604.63万平方米,公园18座,行道树5.49万余株,可能受大风暴雨的影响造成损坏和倒伏;全区居民、工厂的生活垃圾清运和道路清扫等工作(日产生活垃圾近920吨,居民装修垃圾700吨);全区各类大型户外广告设施、景观灯光设施、招牌受台风的影响可能会造成损坏、脱落影响行人安全出行;道路下水口和窨井口由于暴雨的冲刷,道路下水口可能堵塞及河道内可能会出现飘浮物后影响排水。
为加强本系统防台防汛工作,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特制订本防台防汛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区绿化市容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发扬抗洪精神,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树立抗大灾,抢大险的观念,以防为主,快速反应,冷静果断处置,有条不紊控制势态,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二、组织机构保障体系
㈠机构设置
设立本局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内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市容景观及户外设施应急处置组;环境卫生道路、河道垃圾和道路积水应急处置组;绿化险情应急处置组;绿化工程及工地险情应急处置组;公园险情应急处置组;社区绿化和环境卫生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监督巡查组。
㈡职责分工
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建立本区绿化市容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处置组、应急处置分队处置网络,系统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职能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防台防汛部署和协调工作,日常的防台防汛工作由各应急处置组负责。
1、防台防汛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的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防台防汛的指导工作,协调系统防台防汛对内对外的各项工作,对各单位就台汛所需的人、财、物情况进行检查和落实,台汛期间急需人、财、物的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解决。
⒉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台风强弱和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的指令,做好人员和物资装备的调度使用,协调各应急处置组的工作,根据台汛特点调度使用相应应急处置组及处置梯队,必要时可调动本系统全体职工投入抢险。传递防台防汛相关的信息,及时收集抢险情况,做好台汛信息统计工作。在台汛来临前和台风期间,协调对重点路段、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协调组织抢险技术培训。
⒊市容景观及户外设施应急处置组:由刘兴强负责,市容景观科、市容景观所实施。负责台汛前和台汛期间店招店牌、景观灯光及户外广告等户外设施的巡查、整修或者拆除,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应急队伍,加强台风时的监控,一旦发生险情,及时指挥并协调相关单位进行处置;及时向系统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各类信息。
⒋环境卫生道路、河道垃圾和道路积水应急处置组:由万钧负责,环卫业务科、普环公司、桃浦保洁公司实施。负责全区区域内道路下水口的清理和河道保洁,做好台汛前及期间的巡查,防止道路积水和河道污染;组织环境卫生相关险情的排除;及时向系统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各类信息。
⒌绿化险情应急处置组:由张洁负责,绿化管理科、社区绿化管理所、园开公司实施。负责台汛前及期间对全区各条道路行道树的巡查,对可能出现倒伏险情的`树木组织加固,对台风暴雨时发生的倒伏、倾斜树木等情况组织处置,及时清除因树木倒伏造成的路障,保证道路畅通;及时向系统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各类信息。
⒍绿化工程及工地险情应急处置组:由龚琴负责,绿化建设科、园开公司实施。负责全区绿化建设工地的树木倒伏、绿地积水等险情的处置工作,清除工地建设影响周边道路等其它危害,及时向系统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各类信息。
⒎公园险情应急处置组:由朱爱群负责,公园管理所、园开公司及长风公园实施。负责全区公园内树木、绿地积水等险情排查,对受台风影响的树木绿地及时组织处置,及时向系统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各类信息。
⒏社区绿化和环境卫生处置组:由李雯、周玲琴负责,环卫业务科、各市容所、各绿化分所实施。负责与街道(镇)的及时沟通,在台风期间指导各街道(镇)做好社区绿化和环境卫生的应急处置,台风过后督促、协调各社区做好灾后绿化和环境卫生恢复;及时向局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各类信息。
⒐后勤保障组:由温智敏负责,财务科、办公室、事务管理中心实施。根据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的要求,负责协调普环、园开公司后勤负责人做好各类物资、装备的准备和急需物资、物品的采购,做好就餐、防寒等食品和雨具等后勤保障。
⒑宣传报道组:由蒋继雄负责,宣传科、办公室实施。负责做好台汛期间和台汛后恢复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对防台防汛有关政策的宣传,对好人好事收集整理并进行及时报道。
11.监督巡查组:由丁杰、陈祎波负责,质监中心、城投公司实施。质监中心做好对全区绿化市容隐情的发现工作,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应急处置组沟通。城投公司对普环公司、园开公司的防台防汛物资储备、装备落实、应急队伍的安排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跟踪险情的应急处置,及时向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各类信息。
㈢信息传递
凡发生台汛险情,有关单位应迅速果断处置,并尽快向领导小组报告,以便领导小组掌握情况,作出决策。
⒈传递通讯:一旦遇有险情,利用群发短信系统,实施网上信息传递和指挥,单位电话、本人手机和全局的对讲通讯器材作为应急的通讯工具,预警时确保开通使用。
⒉传递时间:凡发生台汛险情或在抢险中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有关单位应立即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事件概况,并在险情处置结束后尽快提交详尽的书面报告。
⒊传递程序:按《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系统防台防汛处置网络》执行。
三、物资准备
防台防汛物资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本系统各处置单位自行进行物资、设备储备,配备防台防汛抢险车辆和机械装备,备足绳子、手锯、手钳、铁锹、铁丝、洋镐、桩头、铁钎、扫帚、小木车等必备的防台防汛工具和器材。储备的防汛抢险物资,应当加强管理,及时做好回收和补充工作。所需抢险物资不够时应及时进行采购和补充。各处置单位确实无法解决时,要及时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由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四、抢险力量的组织和安排
普环实业有限公司组成4个应急处置分队,桃浦保洁公司组成1个应急处置分队,由环境卫生道路、河道垃圾和道路积水应急处置组指挥,重点做好道路积水的疏通抢险工作,一旦出现大面积积水,动用抢险应急分队;园开公司组成1个应急分队,由绿化险情应急处置组指挥,重点对可能出现倒伏的树木进行加固,对倒伏、倾斜树木进行处置,保证道路畅通;市容景观所组成1个应急分队,由市容景观等户外设施应急处置组指挥,市容景观所按规定配置户外灯光和户外广告设施抢险应急分队,随时处置各种险情;各公园联合组成1个应急分队,由公园险情应急处置组指挥,根据全区公园的险情特点调整使用应急力量;绿化工程及工地险情应急处置组随时掌握施工工地的情况,及时组织施工单位对绿化建设工地的树木倒伏、工地积水等险情进行处置;废弃物管理所组成1个应急处置分队,由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直接指挥执行增援任务。每个应急分队要根据任务的情况划分为3个梯队,随着任务的变化调整使用各梯队人员。
遇有特殊危急情况,本单位力量不足时采取以下方案处理:
⑴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请区防汛指挥部动员本区范围内各工厂、企事业单位职工、民兵以及与当地驻军、武警部队联系,给予支援。
⑵危急周边安全户外广告设施、桥洞积水、行道树倾伏,商请区防台防汛指挥部抽调一定数量的公安干警到有险情路段维持秩序,各应急处置组、应急分队应坚守岗位做好险情的处置工作。
⑶在险情危急时,各公司和专业单位应调动懂得抢险知识的所有人员,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分散到各街道或重灾路段现场,依据相关的法规指导应急抢险工作。
⑷在紧急防汛期,区防汛指挥机关根据险情需要,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树木等必要的紧急措施时,按上海市《防汛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本局应给予配合支持。
五、预案的启用、撤销程序及指挥、抢险人员的集结
1、本预案的启用与撤销
本预案在上海气象台发布暴雨、雷雨大风蓝色、黄色、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时启用,撤销紧急警报时撤销。启用与取消程序是:
⑴本局接到区防台防汛指挥部或市绿化市容局防台防汛指挥机关的启用或撤销的通知时,宣布启用本预案或撤销本预案。
⑵本局接到上海气象台发布暴雨、雷雨大风蓝色、黄色、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时或撤销警报、紧急警报时,报请区防台防汛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启用本预案或撤销本预案的启用。
2、指挥人员、抢险人员的集结
⑴当接到暴雨、雷雨大风蓝色预警时,各级防汛机构的应急处置小组组长应立即进入岗位,组织开展全面检查,排除隐患,根据需要组织抢险第一梯队人员待命,并密切注意台汛动向。
⑵当接到暴雨、雷雨大风黄色预警时,各级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应立即进入岗位和各应急处置小组组长进入岗位,开展工作。应急分队根据情况分别组织梯队人员集结待命;局属各单位、公司、公园、专业养护部门及城投公司领导带队值班,密切注意台汛动向。
⑶当接到暴雨、雷雨大风橙色或红色紧急预警警报时,各级防台防汛领导小组负责人应立即进入指挥岗位,各险情处置组及成员应立即进入岗位;应急分队全体成员集结待命。局属各相关部门、单位、公司、公园及城投公司必须安排充足值班人员,随时处置险情。
六、响应要求
㈠暴雨、雷雨大风预警响应
发布暴雨、雷雨大风蓝色、黄色、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各管理部门应采取“预排”工作,“预降”公园绿地、林地内河(湖)水位,同时加强值班,加强巡逻,发现险情及时抢救。
㈡台风预警响应
⒈IV级(台风蓝色预警)
⑴各相关管理部门、单位加强值班,注意收听、收看气象预报、媒体报道。
⑵加强对道路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的巡查,针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做好修剪、绑扎、加固,对影响下水的窨井口进行疏通,对受风力影响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拆除道路两旁的临时广告。
⑶根据防汛防台要求,指导居民小区、单位作好树木的修剪、绑扎、加固等工作。
⒉Ⅲ级(台风黄色预警)
⑴各相关管理部门加强专业值班,密切注意台风走向。
⑵应急抢险队伍戒备,对抢险设备、物资等进行检查、集中。
⑶加强巡查,针对风口、路口、新建绿地、林地内的树木及易倒伏的高大树木做好修剪、绑扎、加固等工作。拆除大树遮阴棚,加强对悬挂绿化、沿口绿化、古树名木及周边设施的检查,同时做好花卉苗木生产温室、施工工棚等的检查,消除隐患。及时清除下水窨井口周边的垃圾,对河道入水口进行清理,防止垃圾冲入河道造成污染,对受风力影响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并商公安部门设置安全带,清除路边的临时设施。
⑷取消公园人流量较大(200人以上)的集中户外活动,停止大型游艺机的运行,停止大型湖面的游船项目运行,并做好公示告知市民。
⒊Ⅱ级(台风橙色预警)
⑴局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全面负责本局抢险救灾工作,各工作组要及时上报抢险救灾情况,做好协调处置、信息汇总、上传下达等工作,配合媒体做好协调处置宣传工作。
⑵应急、备用队伍集结待命,按照指令,及时排除影响市民安全、影响交通等具有较大安全隐患的险情,灾后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⑶停止公园绿地内所有集中游园活动,停止所有户外游乐活动项目的运行;公园出现多处大树倒伏、大枝条折断、大面积道路积水、湖(河)水漫灌影响游客游园安全的情况之一,即可临时关闭公园,并告示市民。
⑷拆除危险的绿化工地工棚,转移施工养护人员。
⑸灾后,做好灾情统计,上报防御台风总结,配合做好相关的保险理赔,并处置倒伏树木、排除积水、检修设备设施,尽快恢复绿化面貌,实现公园绿地安全开放。
⒋Ⅰ级(台风红色预警)
⑴局党政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指挥抢险队伍处理各类险情灾情,并及时汇总上报抢险救灾情况。
⑵全部公园关闭,并告示市民。
⑶灾后,做好灾情统计,上报防御台风总结,配合做好相关的保险理赔,尽快恢复绿化和市容面貌,实现良好的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环境。
七、工作要求
⒈、加强巡查检查。各险情处置组、各相关应急处置单位在台汛时,要密切注意和掌握情况,加强巡查,一旦发现有因道路下水口堵塞造成道路积水影响市民正常出行、店招店牌、户外广告和景观灯光设施的损坏等有关市容管理的问题,及时报告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通报相关的作业单位实施应急处置。居住区、街道绿地和公园的树木加固、疏枝以及台风暴雨时发生的倒伏、倾斜等情况应及时组织处理;发生行道树倒伏的情况立即调动力量进行抢险。
⒉、做好宣传教育。做好抢险工作中好人好事的宣传工作,激励广大抗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汛期要稳定单位危房职工的情绪,安排好他们的生活。
⒊、强化应急值守。
⑴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汛前的检查工作,随时消除防台防汛的隐患,安排好值班人员,一遇险情要立即开展抢险工作,并及时上报险情和灾情情况。
⑵一旦接到市、区防汛指挥部紧急命令,要立即通知相关领导小组成员迅速进入岗位和应急分队成员集结待命,一旦发生险情,达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平安渡汛。
进入紧急防汛期,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到岗值班,并保证通讯畅通。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值班和传真电话: ;普环公司值班电话:;园开公司值班电话:,桃浦保洁公司值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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