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现未离店客人的遗留品
服务员发现遗留物品后,应及时通知前台(或知道客人所在位置的部门,如餐厅),第一时间交还给客人。
二、发现已离店客人的遗留物品
1.客人遗留物品登记
(1)当客人已经离店、无法交还时,需详细填写《宾客遗留物品登记表》,上交办公室保存并通知前台。
(2)认真记录物品名称、数量、团队名称、接待单位、查拾者姓名。对于遗留的贵重物品,值班员应及时报告领班、主管及前台,经指示后派人送到安保部。
2.客人遗留物品保管
(1)凡是客人遗留的物品,均应妥善保管,不准丢弃或损坏。
(2)由专人使用专柜,对客人遗失物品进行管理。
3.送还
(1)在确认客人所失物品无误后,请客人在丢失物品认领本上签字认领。
(2)客人通过电话、书信说明情况属实后,可委托他人来店认领。认领时,须查验其证件,核对无误后将遗留物品交还客人或认领人,记下认领人身份证号码、地址和姓名,由认领人签名;可以通过邮寄送还物品,邮资由客人承担(先向客人说明),邮局回执保留一个月。
(3)根据宾馆规定的遗失物品保存期,对贵重物品保存期限为1~2年,一般物品3~6月,食品3天~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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