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意向书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经营管理的旺京华百货(以下简称本项目)商铺从事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1、甲方拥有本项目的统一物业管理权,乙方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2、甲方将位于本项目 楼, 业种,专柜面积 平方米的铺位(场地)租赁给乙方经营,店名(品牌) 。
3、甲、乙双方约定扣率 %。
4、甲、乙双方在签订意向书时,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
5、若乙方在接到甲方签订正式合同通知后30日内,未与甲方签订正式合同的,甲方将视乙方放弃意向,甲方有权对其铺位进行处理,甲方不予返还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6、若因经营需要,甲方有权安排和调整双方约定的铺位(场地)。乙方对调整后的铺位(场地)不满意,经协商未达成共识的,甲方将在一个月内一次性全额无息返还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不因此而违约。
7、本意向书仅为甲、乙双方租赁经营的初步意向,一切合作条款以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本意向书壹式贰份,其中甲方壹份,乙方壹份,自订立之日起生效至双方 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之日废止。
甲 方: 乙 方:
甲方委托代理人: 法人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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