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石材幕墙所需材料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材料基本情况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按所提供材料的该行业的国家标准为准。
第三条 交货:
1、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
3、交货地点:
第四条 验收:
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补足或退换货。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违约责任:
1、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延迟交货的,每日应向甲方支付延迟部分价款 5% 的违约金;延迟交货 7 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订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甲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
2、因甲方造成的延迟收货、每日应向乙方支付延迟部分价款 5% 的违约金;延迟交货 7 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已支付订金、预付款或价款不予返还,但乙方在不缴纳违约金的情况下,甲方可不予返还。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所供材料必须符合该行业相关标准。
2、所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如施工过程中或施工后因产品质量而造成的高空坠物造成人员致伤、致死,或造成物品的损坏,由乙方无条件全部负责。
3、进场材料必须满足购销时的重量、数量、容积、体积,如不符合,乙方无条件补足。
4、每一批货必须提供原厂的检验报告、合格证、企业资质并加盖原厂红章及乙方红章(按现场实际尺寸、材质、产地提供)。
第九条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未定事项,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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