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双赢的原则,签定本合同。
一、乙方保证种植的杂粮在生长过程中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的种植规程种植。
二、甲方保证将乙方种植的无杂粮全部收购,并高于国家标准的保护价格收购,当市场价低于合同价格时按合同保护价收购,当高于合同价时按最高价格收购。
三、甲方在收购过程采取镇农技服务中心或村组干部组织收购,或直接设点收购。
四、付款方式:现金付款、车送车结、不打白条、尊重乙方发言权,最大限度保证乙方的利益。
五、甲方对乙方有如下基本质量要求:
(1)由甲方挑选符合无公害食品标准的优良杂粮。
(2)乙方必须严格按杂粮无公害农产品的种植规程种植。
(3)杂粮水份不超13%,容量最低允许值为750G/L,杂粮不完善粒最大允许含量为10%其中不允许有生霉粒。杂粮杂质最大允许含量为20%,其中矿物质最大允许含量为0.5%,杂粮不允许有赤霉病粒,杂粮不得有异味或色泽异常。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如调解不成的,提交市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抗拒的自然灾害,应按实际情况对待,双方不视为违约。
八、本合同自签定之日1年内有效,(自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5月10日)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定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