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代理服务协议
一、服务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版权登记事宜,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具体商标参见第2条:
2、委托事项具体情况:
(1)版权权作品名称:
(2)版权登记的时间: 个工作日
(3)版权登记的类型:美术版权
3、乙方受托事务:
版权登记的咨询、检索、指导、;
代理相关版权登记申请文书的制作、报送;
代理相关版权登记书件的发放;
反馈相关信息。
4、客服电话:
二、服务期限
版权登记申请服务期限为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下发版权登记证书之日止。
三、甲方权利义务
1、授权乙方开展工作,适时了解工作的进展程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2、配合乙方开展工作,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所需材料,甲方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因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按协议约定支付费用。
四、乙方权利义务
1、认真履行甲方委托的事项,接受甲方监督,及时回答甲方提出的问题。
2、适时了解案件的进展程度,及时向甲方反馈信息。
3、按协议约定收取商标局官费和代理费。
五、服务费用、付款期限及付款方式
1、乙方代收官费+代理费:共计 元,即 元整(登记数量: 件,费用/每件: 元)。
2、甲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
3、乙方账户(附加付款凭证该合同生效):
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卡 号: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未能提供所需材料或未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导致本协议未能履行,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2、由于甲方未及时支付费用导致本协议未能履行,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由于乙方未及时报件导致本协议未能履行的,乙方双倍退还甲方已付费用。
4、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不能归咎于甲乙双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未能履行的,本协议自行解除。
5、乙方未能尽到保密义务,导致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或者申请专利的信息泄露或者故意、过失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损害包含但不限于:甲方直接销售额损失、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差旅费用等),且最低不低于甲方付给乙方全部费用的二倍。
七、保密约定
甲乙双方对于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获悉的有关对方技术、市场、客户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八、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电子扫描件有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双方指定联系人变更的不影响合同履行,但须及时通知对方。
本协议未明确事宜双方可在公正、平等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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