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现委托*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担监控系统项目的安装。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地址:
3.项目概况:监控系统设备采购、监控系统安装调试等。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系统施工人员的施工场地、楼层施工用电和用水;并提供施工现场专用的有安全防盗措施的仓库存放监控材料及施工工具等,以保证乙方能如期完成项目工期。并承担以下义务:
A. 委派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此项目协调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
B. 按时对项目、施工及项目进度实施监控和验收。
C. 按时支付项目进度款。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在保证项目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
A. 委派一名现场负责人,负责此项目协调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
B. 设备的安装调试。
C. 培训甲方相关操作人员
三、项目时间和进度
1、自合同签订三天内,甲方通知本单位工作人员,因施工造成工作的不便之处给予理解和支持,完成后甲方通知乙方技术人员入场,并保证施工过程中不受打扰,否则由此造成时间延误,则工期相应顺延。
2、项目中甲方对监控点进行增减,则由甲方向乙方出具项目联系单,由此增减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量进行实际核算,并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由此造成时间延误,则工期相应顺延。
3、完工期为从签定合同之日起 工作日完工。
四、项目及项目量的变更
1、由于甲方原因,对项目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乙方出具项目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项目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甲方不出具项目联系单,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2、由于乙方因设备停产、施工现场条件限制等原因对项目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甲方出具项目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项目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乙方不出具项目联系单,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五、项目验收
项目完工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应该在乙方提出申请后的三天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此项目的验收,若无正当理由及相关证明,则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的一个月后,视为验收合格。
1.采用完工总验收的方式。
2.项目验收标准为所购设备与合同附件设备清单所列的设备数量、型号一致。(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增减项目除外)
3.监控摄像头和监控录相设备运行正常。
4.双方人员进行验收,由双方人员签字,验收合格报告作为付款依据。
六、系统保证及项目维护
乙方提供质量保证。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壹年内,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故障,由乙方免费维护。如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因使用或管理不当造成设备损坏,乙方有偿提供设备配件。
七、项目费用(详见合同附件:设备请单)
本合同总价款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八、支付条款
1.合同签订后七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的款项,作为定金,即人民币: 元。
2.设备到场经双方验收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的项目进度款,即人民币: 元。
3.系统验收完毕后七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的项目进度款,即人民币: 元。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全款。
4.合同执行过程中项目量的增减,则根据项目联系单,对材料和工作量的增减进行核算。
九、设备标准及验收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产品生产厂家的原装产品。
十、乙方提供一年免费维护,一年后按成本维护。
十、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如因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它经甲乙双方认可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在项目无法完成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解决方法。
十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2.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若甲、乙双方中一方废除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项目总金额5%的违约金。
3.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八按项目进度向乙方支付项目款,甲方须另加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三∕每天的逾期违约金作为乙方的补偿;乙方并有权利暂停项目的施工,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项目款和逾期违约金后恢复施工,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期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四、合同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 。
2.本合同所属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设备清单〉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属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乙同意上述条款,并签字确认如下:
甲方:甲方代表: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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