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徐闻县河海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设计依据
1、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和相关成果;
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为国家和行业所遵循的规程规范及标准。
第二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设计项目及设计内容
1、项目名称:
2、设计项目:渠道及桥、涵等水利配套工程
3、设计内容:水利工程施工图、水利工程概(预)算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1、有关水文、地形、地质资料;
2、有关规划报告;
3、当地主要大宗材料工地价格;
4、其他设计所需资料;
5、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交上述资料。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时间及份数
1、设计文件:水利工程施工图、水利工程概(预)算
2、交付时间:20xx年月日
3、份数:份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基础资料错误或所提交基础资料作较大修改,导致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重新明确有关条款;
2、甲方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的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时间周期。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部门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本合同范围的必要补充和修改;
2、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如产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 仲裁
本设计工作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行政主管部门调停,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上级主管部门仲裁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徐闻县河海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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