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共对全县各燃气企业进行了46次突击检查,发现隐患36处,落实整改、消除隐患36处,做到了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重大节日活动期间每周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4月的例行检查中发现处在北门菜市场多年的县液化气接送站门店周边的流动人口逐渐密集,门店内设备陈旧,气瓶运输接送进出不便,两边消防通道缺失,消防器材偏少。
__年1月-6月按照上级要求,我局与安监局、发改委、交警大队等上级指定联合检查小组对全县各燃气企业、站点、学校周边摊贩、城区及乡镇餐饮店逐一进行隐患排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取缔。每周一次向上级报告燃气安全检查情况,发现安全隐患42处,落实整改、消除隐患42处,从源头上控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使用报废和超期液化石油气钢瓶,一经发现,我大队将依法严厉查处,凡是液化气充装站有充装“螺丝瓶”、超期瓶、腐蚀瓶的行为,严格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1月至6月我大队共发现报废、严重锈蚀和超期未检的气瓶共49只,其中40只在与安义县、靖安县相邻的宋埠镇和干洲镇,对不符合条件的气瓶一律予以没收处理,解除了身边的安全隐患。
五、加大对燃气非法营运和违规施工的打击力度。
瓶装液化气不得无证运输、跨区域长途运输,有些接送员为贪图利益,不故危险,无视法律法规非法无证经营、跨县充装,有的还使用报废瓶、过期瓶对充装的液化石油气短斤缺两,不仅影响燃气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而且有重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__年上半年城管大队燃气中队对县城区非法商贩进行了多次跟踪,组织人员蹲守,查获跨区域非法充装案件2起,收缴燃气重瓶53只,罚没非法收入5千元,处理违法人员3人,极大地打击了我县猖獗的非法充装行为,消除了非法充装的侥幸心理,规范了燃气市场秩序。
天然气易燃易爆,天然气管道的安全保护极为重要,国家也出台了多部法律对燃气的安全操作进行了规范。__年上半年我大队及时处理违规开挖、钻探致天然气管道损坏泄漏案件2起,按国务院583号令《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对事故进行了处理,挽回天然气泄漏等损失4万余元,处罚相关责任人员6人,让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对燃气安全事故产生敬畏,从而确保在施工过程中细致地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工作,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这次活动,进一步推动了我县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增强了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加了人民群众对安全用气、燃气灶具安全操作的意识。这次活动对保障我县燃气事业健康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效果,保持了我县燃气市场的安全无事故的良好态势,为今后更好地开展燃气市场安全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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