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服务地址:
为加强甲方经营区范围内有关财产之权益安全保安工作,乙方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安全护卫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约起讫:本合约起始日为年月日;截止日为年月日。
第二条 安全服务
i 区域:在双方约定服务区域内,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保安服务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并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对保安人员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
ii 保安服务内容:
1.服务经营区守护警卫工作。
2.执行厂内巡查,做好防火防盗安全防范工作及巡查协助记录事项,如:照明按时关开、漏水、空调运行、水电设施设备等。
3.及时处理辖区内各类突发事件,必要时疏散人员,及时汇报主管并做好每日值班记录。
4.检查及登记安全设备设施、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完好。
5.负责巡查指定辖区,保障区内人员及财产安全。
6.负责辖区车辆及物品的出入,依据公司相关规定放行,并做好相关记录。
7.负责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按公司考勤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8.与甲方内保监控人员配合,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向内保负责人汇报。
9.晚上——-次日——期间,需3次不定时到生产车间进行纪律巡查,对违纪行为开具罚单并交内保负责人。乙方保安员进驻前,甲方须以通告形式告示广大员工,保安巡查是代表厂方行使维纪权力务必予以配合。
10.每月一次的公司早会秩序维护及现场准备,公司每年年终晚会的带队及现场秩序维护,公司级临时会议的现场秩序维护及现场设施准备。
11.警卫室之清洁工作。
12.警卫人员需全力协助甲方承办部门的指挥调动及交办事项。
iii 服务人员:
乙方向甲方派遣合格的保安人员 —— 名为甲方提供全日廿四小时保安服务。年龄
18-35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男保安员身高——以上,女保安员身高——以上,体重——公斤以上且体检合格,持有退伍军人证(或接受过保安员上岗培训)。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现根据甲方具体岗位作如下安排:
iv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并指定责任人对保安工作进行监督、协调,定期与乙方沟通保安人员的工作情况。
2.甲方有权对乙方保安人员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并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保安人员。
3.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用;乙方人员之住宿由甲方负责,水费、电费及服务费自理,住宿人员需遵守甲方住宿制度。
4.甲方协助乙方为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办公条件、 生活条件。
5.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保安人员从事与本合同无关以及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活动。
6.甲方交待之设备器材或标的物内之硬设备,乙方派驻人员应妥善监督及保管,人为因素造成损坏,需由乙方损毁者负责赔偿,找不到责任人的概由乙方按价赔偿。如甲方贵重财物弃置或存放没有事先通知乙方负责人而不幸造或损失或丢失,乙方有权不负此责。
7.乙方保安人员如为了甲方利益而因公受伤,或与歹徒博斗遭受伤害或死亡,甲方应尽人道给予奖励。
8.乙方保安人员如在巡逻或上岗中发现火情、水灾或其它对甲方利益有可能造成灾难性毁灭性险情而及时阻止或解救有功时,甲方应给予适当的物质经济奖励,并以锦旗嘉奖以资鼓励。
v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乙方服务月期满后)、足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自主调配和更换保安人员,但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保安月调整人数控制在九分之一以内,超出数按照500元/月/人向甲方交纳罚款。
3.乙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督导所属保安人员严格按照服务标准(附件
一)和工作细则(见附件二)值勤。
4.乙方应督促保安人员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履行职责;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于甲方提出更换的要求之日起 3个自然日内予以更换。
5.甲方与乙方派出的保安人员个人无劳动合同关系。
6.乙方管理层应于每月两次定期到保安服务区域检查保安人员的工作,对保安服务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对不合格服务进行纠正,并向甲方提出改进防范措施的建议。
7.乙方负责按规定发放服务人员的服装(制服、雨衣、雨鞋等)、标志、名牌及有关证件,配备对讲机、巡逻用手电、胶警棍等服务用必备工具或器材并负责维修确保正常使用。
8.乙方选派的保安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的安全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同时进驻3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人事档案,乙方负责对保安人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9.乙方派驻甲方服务人员如有违反相关服勤规定,或因过失或不法行为造成甲方损害、损失,经甲方举证属实或经警察机关鉴定后,乙方应负过失责任外,必须赔偿甲方经10.因甲方安全防范设施不完善或人员安排不合理,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与甲方行政经理协商,在约定整改完成时限甲方未予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而造成甲方人员伤害或财物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因发生不可抗拒事件(如地震、战争、灾难等),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双方因契约行为发生而得知对方之秘密,不得对外泄露。
vi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 保安员按每人每月人民币—— 元计算,保安队长每月人民币——元计算,合计月服务费用总额¥:——元,大写人民币:——整(以上含税收)。本服务费用总额包括:工资、平日加班、节假日加班、社保、保险,福利、服装费、伙食补助、职务补助、管理费、营业税,胶警棍、对讲机警用设施等。甲方要求乙方按照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及深圳市保安行业收费标准相关规定给予核发工资,乙方自行调整加班2.甲方按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上岗的服务人数向乙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用,支付服务费时间在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用。乙方应在每月底前将正式票据(发票)交于甲方财务部门,经甲方确认后向乙方付清本合同服务费用。若乙方延迟将请款数据交予甲方,因而造成支付乙方服务费用延迟的,概与甲方无关;若甲方无故拖欠乙方服务费,应按当月合同服务费总额支付每天逾期1%的滞纳金。
3.付款方式:实时汇款方式支付。
乙方开户银行:
账号:
户名:
4.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增加保安人员,相关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于任务结束后,持甲方行政经理确认签署的临时任务派遣单办理请款。
vii 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视为违约,合同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违反约定中止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一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要予以赔偿。
2.甲方逾期二十天未支付服务费的,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欠款,当年度的保安服务费应在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支付完毕。
3.乙方必须确保每日岗位的保安人员在甲方服务。
4.合同有效期内,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区域内因乙方原因(包括未按时巡逻等乙方服务职责范围应该做到而没有做到的失职或疏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必须赔偿。发生重大经济损失的(即一次损失超过壹万元),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及赔偿。
5.因乙方保安人员的非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经警察机关鉴定确认后,乙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6.乙方保安人员如违反包括并不限于乙方保安人员服务标准和工作细则,保安人员工作手册,甲方工作要求与本合同中的约定,第一次发生本条约定之情况的,甲方将出具口头或书面警告一次,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立即更正;第二次出现同类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一定的罚款,罚款标准为100元/次,由甲方从乙方当月的服务费中扣除。第三次警告后仍出现同类情况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xiiii附则: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商业道德,除法律要求或履行合同必须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对方的商业秘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就续约进行协商,并决定是否续约及续约条款。若双方同意续约,应以书面确认为准。但若本合议到期甲方没有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视本合同继续履行。
4.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5.本合同其它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附件主要有:
6.1附件一:乙方保全人员服务标准。
6.2附件二:乙方保安人员工作细则。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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