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情况及用途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在区房屋(以 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 使用。
2、租赁房屋建筑/计租面积共,房产权属证号为。(租赁房屋具体情况以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为准)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房屋的租赁期共大写)个月。自年月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果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租赁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万佰拾小写(。
2、租赁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3、租赁房屋押金为人民币万拾元整,小写(方应在支付第一笔租金时一并交付租赁房屋押金。押金于租赁合同终止后,如数无息退还乙方;如租赁合同终止时,乙方尚有未支付的租金或未结清的费用,则房屋租赁押金在抵扣应由乙方支付的租金和费用后,剩余部分应如数无息退还乙方。
四、其他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费用应自行负担,并按规定向甲方或有关部门交纳。
五、房屋修缮和装饰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租赁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的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需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欲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前,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六、转租、转接的规定
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给他人。
七、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租赁期满后不续租、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的,乙方应在期满后、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当日内将承租的房屋及设施在正常状态下交还甲方。乙方在向甲方交还租赁房屋时,不得在屋
内留存任何乙方物品;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八、甲方违约规定
1、甲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时间,交付房屋共乙方使用的、逾期七天,则是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应按房屋一个月的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间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房屋一个月的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违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九、乙方违约规定
1、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房屋一个月的月租金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1.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1.3 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1.4 延迟支付房租达七天以上活拖欠房租累计三次的。
2、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房屋一个月的月租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租赁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十、免责条件
1、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所需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一、其他
1、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转让租赁房屋,乙方承诺放弃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租赁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房主继续有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合同或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备注(本备注条款与上述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备注条款为准):
出租方(甲方签字) 承租方(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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