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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产业发展方案

2023-04-28 来源:爱go旅游网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农业“百亿产业、十亿企业”龙头引领工程要求,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的前提下,加快培育全县蔬菜(含食用菌)十亿产业,将我县蔬菜产业打造为省内市场的主要集聚地、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农副产品配给地,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xx〕11号)和《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蔬菜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抚府字〔20xx〕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xx年底,全县新增设施蔬菜面积5450亩,达到8000亩以上;充分利用冬闲田,种植露地蔬菜1.4万亩;全县蔬菜产量达到11万吨,产值达3.3亿元。食用菌产量达到6.68万吨,综合产值达8.6亿元。蔬菜(含食用菌)总产值达到 11.9亿元。

  (二)年度目标

  1.20xx年全县新增设施蔬菜面积2750亩,力争3000亩,新型设施蔬菜农户达550户;蔬菜总产量9.35万吨,产值达到1.98亿元以上。食用菌产量达到3.2万吨,综合产值达到4.79亿元以上。

  2.20xx年全县新增设施蔬菜面积900亩,力争1000亩,新型设施蔬菜农户达650户;蔬菜总产量9.9万吨,产值达到2.42亿元以上。食用菌产量达到4.2万吨,综合产值达到5.46亿元以上。

  3.20xx年全县新增设施蔬菜面积900亩,力争1000亩,新型设施蔬菜农户达750户;蔬菜总产量10.45万吨,产值达到2.86亿元以上。食用菌产量达到5.4万吨,综合产值达到7.02亿元以上。

  4.20xx年全县新增设施蔬菜面积900亩,力争1000亩,新型设施蔬菜农户达850户;蔬菜总产量11万吨,产值达到3.3亿元。食用菌产量达到6.68万吨,综合产值达到8.6亿元。蔬菜(含食用菌)总产值达到 11.9亿元。

  各乡镇蔬菜产业发展指导性计划见附件1。

  二、重点工作

  (一)优化区域布局。

  按照“科学定位、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规模发展”的原则,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合理规划设施蔬菜用地,引导制定重点优势蔬菜产品布局。把县城周边,昌厦公路沿线的旴江、甘竹、头陂列为蔬菜产业发展的重点乡镇,以发展设施蔬菜为主,其他乡镇兼顾发展设施蔬菜、规模化露地蔬菜、优质食用菌、地方特色蔬菜,积极开展稻菜轮作,充分利用冬闲田发展秋冬蔬菜或早春蔬菜。各乡镇要依据蔬菜发展任务,因地制宜开展适宜蔬菜种植地块调查,按照“一县一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定位,加快区域蔬菜主导品种产业规模化发展,大力发展大宗蔬菜中的高价值品种,做到高产、高质、高效,培育壮大一批设施蔬菜专业乡镇和专业村(组)。(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创新建设模式。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原则,创新建设模式,探索“统分结合”(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搭建大棚、统一设施配套、统一政策扶持、统一种植品种、统一技术指导、统分结合销售,实行分户经营”),提升设施蔬菜生产的组织化、专业化水平。建设模式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利用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由农业农村局作为业主委托县城投集团代建,建成后产权归所在乡镇政府;二是以县城投集团作为业主,农业农村局作为主管单位,融资建设,产权归县城投集团。大棚建成后租给经营主体,租期原则上不低于10年,大棚租金每年20xx元/亩(不含土地流转费,由经营主体自行负责)。融资建设的大棚其中租金1600元/亩由县城投集团还本付息,400元/亩归属所在村集体。大棚的管护由租赁的经营主体负责,具体按租赁协议执行。规划设计建设适合本地条件的大棚棚型。建设的大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棚型、统一建设标准,统一验收标准,按当前市场价每平米80元左右,严把质量,控制成本,搭建具备冬保暖、夏遮阳功能,实现水肥一体化、温湿度控自动化水平较高的经济适用大棚,实现蔬菜产业高起点、高品质发展。同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投入积极性、主动性,投资建设经济适用大棚,但原则上简易大棚不超过30%。建设蔬菜配套产业园,积极引进专业化社会组织,建立完善“蔬菜基地建到哪里,配套设施就跟到哪里”的机制,高质量推进蔬菜产业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投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引进龙头企业。

  把引进和扶持发展龙头企业作为推动蔬菜产业化的突破口,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资金和技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加速蔬菜产、加、销一体化进程。通过加快各类保鲜、冷藏、冷冻、预冷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逐步推进蔬菜分级分拣及包装、预冷处理。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引进客商服务于品牌建设、市场流通及销售环节,保障县域蔬菜供应,对接华润集团超市、畅通粤港澳大湾区和其他国内高端市场。规范蔬菜加工业,用信息、生物等高新技术提升加工工艺水平,降低蔬菜损耗率,增加产业附加值。突出农资、肥料、农膜、钢材等相关配套产业招商引资,推动蔬菜全产业链发展。要引进设施蔬菜基地建设、种苗供应、农技服务、蔬菜营销等专业化服务企业,建立蔬菜销售配送平台,畅通生资、蔬菜流通渠道,建立互利合作产销关系。(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社、县城投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科技服务。

  加强与农科院、江西农业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合作,与全国蔬菜协会签订长期战略协议,确保蔬菜的种苗、种植技术、订单销售等方面保障落实,实现30亩及以上设施蔬菜棚内水肥一体化,温湿度控制等自动化系统全覆盖,促进设施蔬菜高质量发展。整合县内科研资源与人才,推进研究重心向蔬菜产业转移,实现蔬菜产业标准化、品质化、品牌化发展。加强与国家和省蔬菜产业技术体系、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开展大棚设施、田间栽培、贮藏保鲜技术研究,组装和集成创新一批省工节本、绿色发展的实用技术,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快蔬菜专业技术人员培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以师带徒”“田间课堂”等方式,大规模开展蔬菜实用技术培训,构建县、乡、村三级技术服务网络。开展乡镇蔬菜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原乡镇农技员提升和种植能手、基地技术员培育。建立技术员联系基地制度,开展常态化蹲点服务,提高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在生产一线的普及率,培育一批懂技术、会经营、能示范的产业能人大户,引进专业种菜能手,示范种植带动。发挥农技人员的作用,实行点对点技术服务,重点乡镇2名技术指导人员、其它乡镇1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开展品牌创建。

  坚持品牌兴菜、绿色发展。鼓励企业制定蔬菜生产技术规程,打造蔬菜特色品牌。强化蔬菜生产过程监督,积极推动蔬菜基地建立质量追溯体系,实现规模种植基地可追溯蔬菜产品的全覆盖。引导基地开展品牌创建和绿色、有机认证,提高产品商品率和附加值,培育一批知名产品品牌。组织种植户参加上级部门举办蔬菜产品展示展销会,唱响“广昌蔬菜”品牌。瞄准上海、厦门、粤港澳大湾区和其他国内高端市场,重点发展知名度高的地理标志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投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强化金融支持。

  加强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和国有商业银行的合作,争取金融支持,发挥“财政惠农信贷通”、“科贷通”、“产业引导基金”、“企业债”、“政府专项债”等金融产品融资作用,创新蔬菜产业金融产品,撬动金融资金、带动社会资金,共同支持蔬菜产业发展。积极引入保险机制,全面开展设施蔬菜特色农业保险,确保30亩及以上规模基地设施大棚自然灾害险全覆盖,开展县域主导品种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做到设施蔬菜种植保险全覆盖。(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广昌支行、县农业农村局、县银保监组、县科技局、县城投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统一考核奖补。

  加大财政支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力度,财政统筹专项资金对建设蔬菜大棚贷款实行贴息,支持大棚设施建设。对设施蔬菜产业发展成效突出的乡镇进行及时奖励。支持蔬菜生产、加工、营销等关键环节建设,评选一批优秀的经营主体、农业服务组织、种植大户、销售大户予以表彰奖励。规范验收方式,制定下发具体验收细则,并组织联合复验,公开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城投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高位推动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全县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乡镇要把发展蔬菜产业作为乡镇党政“一把手”工程,层层压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落实部署,抓细抓实,安排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分管领导与干部专职抓好蔬菜产业发展中的各项具体工作,构建起县乡村三级党政“一把手”抓蔬菜产业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要结合本区域实际,科学制定年度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宣传发动,趁早落实基地选址,切实推动蔬菜产业加快发展。(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压实各级责任,注重部门配合

  建立“蔬菜基地建到哪里,配套设施及服务就跟到哪里”机制,县蔬菜办负责全县大棚设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定、监督指导和考核考评等工作;乡镇政府负责落实经营主体、地块落实、宣传发动、完善生产组织管理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建设任务分解、菜农培训、支持政策落地、引导培育组织形式、主导品种培育、产品质量安全与农资质量监管等工作;县发改委负责示范基地立项审批;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与项目预算;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调配设施农用地和基地测绘工作;县住建局负责抓好大棚建设材料检测及质量把关;县供电公司负责基地电力建设和供电杆线搬迁;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基地道路工程规划设计、建设材料监管;县林业局负责蔬菜基地所涉林用地的审批;县通讯部门做好通讯杆线迁移工作;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负责协调银行机构落实产业信贷资金;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蔬菜品牌建设和市场秩序监管,收集提供相关蔬菜供销市场信息;县工信局负责指导建设电商网络蔬菜销售平台;县水利局负责蔬菜基地的水利设施规划设计、指导以及水土流失治理;县防汛指挥部、县气象局要针对蔬菜产业气象灾害,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县金融机构负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县城投集团要积极配合蔬菜办做好资金及基地建设等各项事宜;保险公司负责做好蔬菜大棚和蔬菜价格等保险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督查考核,注重结果运用

  把蔬菜产业发展纳入全县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作为检验干部作风、担当作为、工作业绩、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考核依据,重视考核结果运用,与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使用紧密结合起来,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实行差异化考核,科学制定目标值,重点考核各乡镇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基地生产运营质量、领导重视程度、经费保障等情况。将入户率列入重点考核内容,未达到入户率要求的乡镇不进行奖补,考核列为不合格;对乡镇工作进展采取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办法,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对措施得力、进展较快的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并对前一、二、三名分别给予15万元、12万元、10万元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乡镇进行通报约谈,并对后一、二、三名分别处予10万元、8万元、6万元的罚款;对不作为,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干部进行岗位调整,确保全县蔬菜产业发展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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