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住所地:
承包方:
住所地:
为了合理利用、开采矿产资源,充分挖掘资源甲、乙双方在公正平等、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并经双方多次协商,甲方将合法取得开采的位于XX镇XX村矿山承包给乙方开采,现就开采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XX镇XX村矿山的剥离及磷矿开采承包给乙方开采,乙方自愿承包。
二、承包期限、开采范围、承包方式
1、承包期限: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到磷矿石开采完毕为止。
2、开采范围:以甲方指定的矿权范围(政府、国土部门文件规定的回室范围)。
3、承包方式:全包干式整体承包,即乙方自筹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安全投入等。
4、燃油供应:
①本工程乙方所需用的`燃油由甲方负责提供,但必须保质、保量地保持乙方所有设备用油,不得有误。
②甲方供应乙方的燃油是按市场直销价格供应,并按每次供油出库单及发票价格为准和乙方结算。
三、乙方承包采矿应具备的资质和条件。
1、乙方必须有国家管理机关认可的磷矿山开采资质。并在相关部门备案。
2、乙方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能够垫资1个月的开采费用,生产机械设备投入和工人工资及运输费用。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生产要求进行作业。
5、乙方须为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事故保险事方可进场施工。
6、本合同约20万立方米土方,在开挖土方过程中,如遇沙石矿石不能开挖费用爆破钻孔等另行协商价格。
四、承包费支付方式
1、剥离:每月完成3万立方米以上,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合理进行现场管理(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双方约定剥离费用为每立方米12元,以实际车厢计量为准付给乙方。取矿以每吨7元付给乙方(不含运输费用),以磅单票据为准(所有费用均不含税票)。
2、现指定排土场的运输距离约2.1公里,若更换场地则另行协商价格。
3、每月25日之前结算工程量,次月15日一次性付清前期所有款项。
4、剥离方数以车厢计量,甲乙双方认可为准。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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