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综合治理、单位主责、群防群治和从严问责的原则,全面提升消防治理现代化能力水平,推动政府领导更加有力、部门协调更加顺畅、行业监管更加务实、单位履责更加自觉,有效“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高层住宅管理。
县住建局要指导高层住宅建筑管理使用单位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健全完善“五实N岗”消防责任体系,组建消防安全管理团队,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要按照《关于开展全市130处消防设施无水住宅小区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县住建局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整治消防设施无水、“生命通道”被占用等消防安全隐患,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每周报送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年内,高层住宅小区务必全部实现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开展消防设施维保。(责任辖区:各乡镇,行业部门:县住建局)
(二)紧盯重点场所。
冬防期间,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职责,对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任务,做好冬春火灾防控有关工作。县商务局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其行业内单位,县文旅局对公共娱乐(属行业主管部门)、文博单位、星级宾馆,县教体局对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县卫健委对医院,县民政局对养老院,县经信局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责任辖区:各乡镇,行业部门: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经信局)
(三)紧盯重要节点。
元旦、春节、元宵节及全国“两会”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前后,组织对节庆活动和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查严管,加大夜间营业场所错时检查力度,消除隐患,降低风险。公安部门负责大型活动场所,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内场所。(责任辖区:各乡镇,行业部门:县公安局、县文旅局、县商务局)
(四)深入开展电气领域综合治理。
1.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xx年2月20日前,深入开展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严查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等行为,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县住建局要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规划管理工作,按照《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xx〕1758号)文件要求,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县公安局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专项治理,规范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辖区:各乡镇,行业部门: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
2.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进一步巩固近年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对久拖未改、一再反弹的隐患问题要跟踪督促、一抓到底。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具体实施本辖区和本行业综合治理,制定操作性强的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排查治理。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委(供电)等负有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部门,依法负责督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气设计和施工,对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委、县应急局、县民族宗教局、市邮政(行业科)等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规定做好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责任辖区:各乡镇,行业部门: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委(供电)、县文旅局、县卫健委、县应急局、县民族宗教局、县水利局、市邮政局(行业科))
(五)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严格划线规范管理。对20xx年底未完成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对老旧住宅小区路侧停车场,研究推行居民优惠停车措施;对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住宅,研究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将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充电桩设置等纳入统一改造计划,按照《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中的规定进行改造。(责任辖区:各乡镇,行业部门: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完善联合治理机制。冬春期间,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20xx年12月31日前不能清理完毕的,要推动列入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和为民办实事工程。县住建局要建立完善部门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县公安交管部门要共享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20xx年2月25日前,要建立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和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责任辖区:各乡镇,行业部门:县住建局、县公安局)
(六)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
1.组织集中摸排。各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原则,分辖区、分行业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作隔热保温层的冷库和冰雪游乐场所等,切实摸清底数,更新台账资料,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单位:安委会成员单位)
2.开展集中整治。县住建局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严禁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动态监管。要及时函告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依法核查,严肃处理,形成综合执法合力。(责任辖区:各乡镇,行业部门: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七)推行行业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1.继续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县应急局、民政局、教体局、住建局、文旅局、商务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经信局、交通局、市邮政局(行业科)等行业部门要按照《安徽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在法定职责范围内确定消防安全管理的目标任务。要建立符合行业自身消防工作实际的标准化管理机制,制定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措施,推动所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形成工作闭环。20xx年底前,每个行业要至少打造1个行业标杆示范单位,并于12月25日前,将名单和详细情况上报消防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县消防大队)。(责任单位:县应急局、民政局、教体局、住建局、文旅局、商务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经信局、交通局、市邮政局(行业科))
2.持续开展社会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消防救援大队要推行社会单位建立“五实N岗”责任体系,让单位所有人员人人入岗、岗岗有责、在岗担责、压实链条,切实提高社会单位火灾防控水平,有效控制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20xx年底前全县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工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改。行业主管部门和消防救援大队要指导、督促社会单位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12月20日前,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督促社会单位开展一次“再自查、再公开、再承诺”。
(二)发挥平台作用,定期会商研判。县消防救援大队要牵头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制度,每月召开负责人或联络员会议,研判消防工作形势,部署工作任务,进一步制定措施、传递压力、压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信用惩戒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消防救援大队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为行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三)加强隐患治理,落实基层监管。各乡镇政府、村(居)委员会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管、有人问、有人干;县公安局要督促公安派出所开展“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问题,有效减少亡人火灾;春节期间,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居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安排人员夜间巡查,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
(四)加强宣传发动,提升居民安全意识。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消防救援大队要指导乡镇、村(居)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针对居民自建房、沿街商铺、“多合一”场所,上门入户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提示场所火灾风险和消防管理要求,做到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要面向中小企业经营者、个体工商户、外来务工人员等开展消防教育培训,教授火灾报警、灭火器使用、疏散逃生方法,解决“不知报警、不会自救、不懂逃生”的问题。建立“吹哨人”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20xx年1月31日前,行业部门、物业管理单位要组织一次疏散演练,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11月25日前)。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25日至)。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结合实际,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组织分辖区、分行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3月底)。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每月消防安全检查日制度。县安委会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志任组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芮磊、县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王美君、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洪新河任副组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为成员,专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芮磊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承担日常工作。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和工作协调,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定期分析研判,逐级压实责任,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坚持精准施策。县消防救援大队要每月对辖区重点单位、“靶心”场所、火灾高危单位组织研判火灾形势、提出对策措施,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函告有关部门,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建立健全行业系统火灾和突出问题定期通报、重点时期提示预警等工作机制。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冬春期间,县政府要集中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强化社会监督,起到震慑作用,推动隐患整改。
(三)严格督导问责。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将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并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辖区和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固镇县消防安全函告、约谈、督查和问责制度》要求,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约谈问题突出、火灾多发地区的属地政府和部门,行业部门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企业,消防救援大队约谈大型连锁企业、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案为戒、以案明责、以案促改。坚持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和突出隐患。对发生亡人或有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要组织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将适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实施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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