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以及省公安厅关于对中小学校车开展集中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车交通安全,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杜绝发生校车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师生的`人身安全,作为一名校车驾驶人我自愿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以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保证做到自觉遵章守法,积极配合区教育局、学校和交通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平时驾驶车辆自觉做到文明驾驶、礼让三先,保证做到:不超员载客、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后、不争道抢行、不强行超车、不闯信号、不带“病”行驶、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三、平时自觉维护好车辆,做到出车、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查工作,保证使车辆始终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确保车辆转向、制动系统、照明灯光齐全有效,并随车携带有效灭火器材,保证不驾驶未经检验或车辆安全部件不合格的车辆,确保师生乘车安全。
四、自觉遵守教育局、学校和交管部门对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车辆定期检验和安全教育,驾驶校车时做到定车、定线、定点,接受交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进入校园时,将车速严格控制在每小时5公里以下。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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