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转让方:
受让方:
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编号 ),通过贵中心结算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 ),现我方委托 将转让价款人民币 万元付至贵中心结算账户。如果该公司没有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我方将履行付款责任,并承愿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特此委托。
受让方(签章)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