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省政府(黔府办发电[20xx]185号)通知要求,从20xx年10月9日起调整县级国家行政机关作息时间,实行夏季工作作息制度。具体时间调整为: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8:00
各企事业单位视情况自行酌定。
二OXX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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