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范围或地址
测区位置:
第二条 测绘工作内容和工作量
测绘工作内容: 总工作量:
其它特殊技术要求:无
第四条 测绘工程费
1.取费依据:
依据国家测绘局20xx年1月版《测绘工程产品价格》有关规定编制。
2.取费项目及工程总价款:
工程总价款: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详见《沉降监测预算书》。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 自本合同签订起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或提出技术要求。
2. 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
3. 负责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
4. 协调乙方与施工单位的关系。
5. 督促、检查施工方妥善保护沉降观测使用的测量标志情况,确保点位的长期安全。如果沉降观测使用的测量标志由于保护措施不力而被破坏,在不影响整体观测的情况下,可放弃被破坏点的观测,否则必须进行点位的重新埋设,甲方应承担重新布点的费用。
6. 及时向乙方通报施工进度,以便乙方安排时间完成观测工作。
7. 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测绘工作费。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 自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之日起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于 5 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2. 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符合《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及《观测方案》的测绘成果。
3. 允许甲方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
第七条 测绘项目完成工期
实际按工程进度要求,及时配合,按时完成。
第八条 乙方于全部成果交付前 5 日通知甲方,甲方自接到全部成果之日起 7 日内完成验收工作。
第九条 对乙方测绘成果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规属的约定:成果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 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支付方式
测绘工程费采用分期付款方法,支付时间如下: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测绘成果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一次性支付全部测绘费用。
第十一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
乙方向甲方交付约定的测绘成果 肆 份。甲方如需增加测绘成果份数,需另行向乙方支付每份工本费 / 元。
第十二条 甲方违约责任
1. 合同签订后,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由于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时,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如因甲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时,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工作量加合同总价款的10%支付实际工作费用,当实际工作费用小于或等于定金数额时,乙方不要求甲方另行支付费用;而当实际工作费用大于定金数额时,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支付超出定金数额部分的费用。
第十三条 乙方违约责任
1. 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2. 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的1%计算。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工期正常顺延除外。
3. 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
4. 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附则
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之后,本合同终止。
2. 经甲方审定的《沉降监测预算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 本合同书一式六份,正本两份,副本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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