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对象:校全体在编教职工。
二、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三、绩效工资来源
每学期绩效工资来源是由教育部门规定的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部分用于学校考核的学期总数(非在编人员的班主任工资从学校经费中支出)。
四、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绩效工资考核总分值以100分为标准,分月考核和期末考核,各占总数的40%和60%。月考核分职业道德考核(10%)、出勤考核(15%)和工作量考核(15%)三个部分;期末考核分为考常考核(20%)、工作成绩考核(30%)和考评(10%)三部分,考核工资期末一次性发放。
(一)月绩效考核办法
1、职业道德考核(10%)
职业道德考核分为师德、工作态度及工作纪律等方面,每月根据各部门考核情况,月底交办公室汇总。其中有下列情况直接从职业道德考核分中扣除。
(1)不按时上交学校(含部门)要求的各种资料、表册一次扣1分。
(2)有干扰办公、集会、教学秩序等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由校委会决定扣分。
(3)从事有偿违规家教、乱订资料、乱收费,经查属实的,扣除当月职业道德考核得分。
(4)不服从学校的安排,视情节进行相应处理,由考核小组决定扣除其
该项单月绩效考核得分。
(5)在学校或社会上打架斗殴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扣除1—5个月该项得分,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6)因工作渎职酿成重大事故,因职业道德不良造成社会影响,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者,一经查实,扣5分,造成后果的扣除1—5个月的该项得分并酌情给予行政处罚。
(7)凡有违教师师德和有损学校荣誉的言行,经学校研究后做出相应的处理。
职业道德扣分本月不够者,在下月得分中扣,月绩效考核分不够者,在期末绩效考核分中扣,扣完为止。
2、出勤考核(15%)
(1)病事假扣分办法:
事假:月累计超过1天(不含1天)每人每节扣1元;每学期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原则上不再参加本学期的绩效考核,特殊情况由学校进行研究后处理。婚假、产假、直系亲属丧假按上级规定执行,超过规定天数不到校应及时请假,否则作为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3分。
病假:病假累计一学期满45天者(45岁以上60天计),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外,不参加学校本学期末绩效工资考核,重特大病情由校委会研究决定。病假以医院病历和住院收费单据为准,特殊情况需经学校研究是否作为病假处理。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病假、事假扣除法定假日和学校调整的休息日。
请假以批准的请假条为准(公事和参加学历提高培训、考试,也要写请假条并经领导批准,才能视为上班,否则按事假处理),特殊情况需要电话请假的,按有关规定请假,且补上批准的假条,否则以旷课(旷工)处理;请假过程中遇节假日及周六、周日学校上课或教师集会等集体活动按正常上班扣分;如遇学校放假,则从事假中扣除相应天数。
(2)迟到、早退、旷课(旷工)扣分办法:集会(包括朝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会、继续教育学习等)、上班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0.5 分(以值周领导抽查和教师反映且查属实为准);集会时请假,每人每次扣0.5分,无故不到者每人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或旷工一次,扣3分,旷课(旷工)扣发实行累加。
(3)不采取计划生育措施怀孕流产请假,除国家规定外作为事假处理,按事假有关规定执行,计划内生育假按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4)学校鼓励出满勤,各部门无缺勤记录者视为满勤(公假、参加学历提高培训、考试和学校委派的学习假不作缺勤登记),每学期奖2分。
以上(1)(2)(3)项扣分所对应的绩效工资从当月的绩效工资中扣除,本月不够者,在下月中扣,月绩效工资不够者,在期末绩效工资中扣,扣完为止。
3、工作量工资(15%)
(1)专任教师工作量计算标准
工作量以校为单位,进行计算,教师每月工作量以一周为标准,根据课时数和学科系数算出个人工作量,有超工作量的单位,每位教师的工作量得分将乘以超工作系数:
个人实际工作量=A学科周课时数×该学科系数+B学科周课时数×该学科系数+……
学科系数设定为:
语文、数学、外语等统测学科部颁课时系数为1.2,其余学科系数为1。 早读课纳入工作量计算,一节早读计0.5课时,由教导处统一安排进入课表,语文两天,数学一天,外语一天(外语早读,数学教师到场维持秩序,计0.5课时,外语教师到场指导,不分班数多少只计0.5课时),领操的专职体育教师计0.5课时;周一朝会后余下的时间由班主任负责,不算工作量。 个人月绩效工资=个人师德工资+个人出勤工资+个人工作量工资
(二)期末绩效考核
期末考核分为考常考核(20%)、工作成绩考核(30%)和考评(10%)三部分组成。
工作过程每学期考核两次,教学成绩以县、镇统测为依据进行计算(无镇、县统测将以校统测为依据)。
1、考常(20%):
(1)备课(5分):按每学期学校检查结果评等级得分。
一等5分;二等4—4.9分;三等3—3.9分;照抄照搬教案降低2个等级给分;无教案1课时扣0.5分。
(2)上课(5分):按学校考核教师上课情况评等级得分。
一等5分;二等4—4.9分;三等3—3.9分。
(3)批改作业(5分):按每学期批改作业的质和量评等级得分。无作业批改的,此项得分不超过4分。
一等5分;二等4—4.9分;三等3—3.9分。语文大作文每单元一个。鼓励教师批改学生课外作业。
(4)考察考核学生(5分):按学校规定对学生进行考察考核,有材料收集,有成绩记载记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因特殊情况对工作过程的某项未实施检查,该项以满分计。
2、工作成绩(30%)
(1)语、数、外等统测学科教师以学生参加期末考试成绩计算:按学生平均分10分,及格率10分,优生率10分,三项共30分考核。每项指标高(低)于平均成绩1分或1个百分点加(减)0.5 分。
(2)艺体学科教师的成绩分由该校部分相关教师打分(40%)和考核小组根据学生、家长以及其他教师平时反映进行考核打分(60%)相结合确定。
(3)后勤人员的常规工作和成绩部分由该校部分相关教师打分(40%)和考核小组评分(60%)相结合确定。
(4)享受待遇的正、副校级领导按教师标准考核。
(5)接手班级在上期基础上考核总分上升1分(一个百分点)奖0.5分。
(6)上两个班或两个以上统测学科的教师,以所任教统测学科统测考核的平均成绩乘以1.2计算。
(8)根据以上期末绩效考核计算出期末绩效考核工资,一次性发放。
3、考评(10%)
主要考核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满意度。
学生(30%)、教师(40%)、领导(30%)。
年度考核以此方案为依据。两学期得分之和作为年度考核的得分。
五、将分和扣分条件:
1、奖分:
(1)县级会考,教学效果名列全县一、二、三名者每次依次将5分、4分、3分。在镇级会考名列全镇一、二、三名者每次依次奖4分、3分、2分。
(2)受镇级、县级、市级、国家级综合表彰者一次奖2分、3分、4分、5分。受相应级别单项表彰者依次奖1分、2分、3分、4分。(以文件为准)
(3)校外承担公开课、示范课任务者每次奖1分。
(4)由中心校组织评选推荐,教学论文或教案参加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获奖的,或在正式教育刊物发表,依次奖0.5分、0.8分、1分、1.5分。
(5)凡是教师或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的各项竞赛,以及教师撰写的且通过中心学校送审的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经验文章在刊物上发表或在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以上获奖的`,依次奖0.5分、1分、1.5分、2分。但同一类或同一篇作品奖多项奖的,一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
2、扣分:
(1)私自组织学生购买各种学习资料(教辅用书、习题册、模拟题)和推销学生用品者。每次最少扣5分。
(2)在校内发生责任事故的责任者按影响学校整体工作程度大小在1—5分
之间相应扣分;(3)搞有偿家教经阻止不改者,扣4分;(4)在校内打架斗殴(教师之间、师生之间)以及参;任大小在1—5分之间相应扣分;(5)受中心学校及以上单位对其进行警示训诫谈话者;扣1分,诫勉督导扣2分,责令纠错扣3分;(6)县级会考,教学效果名列全县倒数一、二、三名。
(3)搞有偿家教经阻止不改者,扣4分。
(4)在校内打架斗殴(教师之间、师生之间)以及参与社会打架斗殴按责任大小在1—5分之间相应扣分。
(5)受中心学校及以上单位对其进行警示训诫谈话者,其中每次警示提醒扣1分,诫勉督导扣2分,责令纠错扣3分。
(6)县级会考,教学效果名列全县倒数一、二、三名者,每次依次扣3分、2分、1分。在镇级会考,教学效果名列全镇倒数一、二、三名者,每次依次扣3分、2分、1分。
六、几点说明:
1、本方案中如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解释权归中心学校。
2、本方案自20xx年秋开始试运行一学期,一学期后如教职工有重大异议,可向中心学校书面反映,中心学校将做进一步修订。
3、完小校长与行政管理处人员由中心学校考核。柳山坡、西坡和完小以上学校以校考核,其余初小以镇考核。
4、考核结果经本人签字上报中心学校核算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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