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本合同包含不锈钢展架、雕刻字、油刷健身器材、执勤登记本等的制作。
二、费用:设计与制作安装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三、付款方式:
乙方将设计制作成品交付甲方并验收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元。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的'需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义务:
3、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4、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乙方义务:
3、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安装。
4、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保质、保密完成任务。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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