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电话:
供应商(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卫生部、国务院惩教办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意见》、《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本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见附表“网上采购药品清单”。第二条购销方式
甲方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下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发货。甲方应确认乙方在网上交付的药品,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三条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要求。(2)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有效的证明、生产批准文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复印件)、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
(3)乙方提供的药品应具有药品检验报告、随附的副本和相同批号的发票;进口药品应附有质量检验报告。
(4)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按照药品有效期配送药品。从药品到货之日起,药品有效期必须在半年以上(特殊药品除外),药品质量必须保证后才能交付给甲方,否则甲方可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
第四条药品包装标准
(1)除包装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均应按照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变质,并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送至指定地点。
(2)每个包装箱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如果不完整,应附上盖有乙方新印章的质量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复印件。包装箱内外的包装、标记和文件应符合合同要求。
第五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检查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药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及时更换拒收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2)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进行
告知乙方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乙方同意在收到要求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书面通知时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应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3)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发生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的药品检验部门进行检验。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按规格单方面中止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果送检的药品没有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承担50%。在药品检验期间,甲方的临床药品被其他同类药品临时替代。
(4)若乙方配送的药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继续履行本标准药品的采购合同,并返还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浪费药品,甲方应对采购的药品进行妥善储存和管理。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加强药品有效期管理。甲方应定期检查药品仓库和药店的药品有效期,掌握药品情况,及时退换医院药品。甲方应合理采购和使用药品,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近期影响的药品不得退还乙方..
第六条交货时间和地点
(1)乙方配送药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遵循甲方发出的订单
执行。急救药品的运送时间不得超过小时,一般药品的运送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小时。
(2)交货地点:第七条结算方式和时间
(一)结算时间。甲方应在收到药品之日起天内结算。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交易药品的发票及相关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第八条终止合同的条件和处理方法(一)违约终止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或甲方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违反了法律法规。(2)乙方破产解除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甲方可随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出终止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本合同的终止不会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3)合同终止后的处理方法
1.根据上述规定,甲方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其他规格的挂网药品。甲方购买替代药品超出乙方供货价格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双方结算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如果甲方未能按照集中采购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本合同终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延期交货的,承担支付给甲方的额外延期赔偿费或被终止,并按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文件接受处理。
(2)延误赔偿
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在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逾期赔偿违约金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计算,违约金最高金额为合同总价。一旦达到违约金最高限额,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2.支付违约金后,乙方还应履行其应尽的交货义务。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采购合同约定购买非联网药品替代乙方网络已识别品种的。
(2)甲方无故未能完成网上签约药品数量的采购。
如甲方有上述行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定滞纳金,但最高不得超过
三.不可抗力违约协议
(1)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遇到障碍或延误,未能按照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避免和克服的客观情况。
(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缔约一方。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并寻求采取合理的计划来履行其他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交付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延误的事实、可能延误的时间及原因。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核实情况,并决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由双方通过修改合同进行批准和重新签署。
第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1。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二.双方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确认的订单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的,网上药品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但造成药品积压的,甲方有权退回积压的.药品或修改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义务
(1)网上采购目录所列药品,甲、乙双方按照公布的网上价格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和交易,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2)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相关信息保密。
(3)甲乙双方认可网上交易采购形式,认可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4)伴随服务。乙方可能需要提供以下一项或全部服务:1 .药品的现场处理或仓储;2.提供药品开箱或包装设备;3.更换包装时发现的破损、快过期的药品或其他不合格的包装药品;4.乙方提供的其他相关服务..如乙方需要对上述可能的伴随服务收费,应在报价中注明。
(5)合同修改。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十二条在网上药品采购过程中,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反商业贿赂条例,自觉服从行政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甲方应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并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任何一方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权利或者对对方的违约行为提起诉讼的,不视为放弃权利或者放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放弃对另一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另一方的任何责任,应作出书面放弃声明。
第十五条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变更方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应在合同上盖章。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生效。一份正本和一份电子文件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负责人(授权代表)、日期、日期、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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