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昆明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 省 市 ,建筑面积 平方米,楼层 ,朝向 房屋结构 配套设施及装修情况,附带家具家电情况:
第二条 房屋用途
乙方承租此房作使用。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租金
租金每月: 元,共计 。 租金分 次支付,第 次,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第 次,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第 次,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第 次,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第五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限内,所发生的 费用由甲方承担。
租赁期限内,所发生的 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押金
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应交纳租房押金乙方结清本合同中约定由乙方承担的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应退还乙方押金。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装修、附带家具家电造成人为损坏,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责任
出租房的自然损坏或者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甲方负责修复,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否则,甲方有权用乙方交付的押金扣抵修复费用。
第八条 续租
房屋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乙方需要续租,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0天提出,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 产权人变更
合同期内,甲方如出售此房屋,须在一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后,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权者继续有效。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如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除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约定月租金的实际逾期交付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同,收回房屋,并按本条中第1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按本条中第一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合同期内,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按本条中第一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者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者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诉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实际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当地人民
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电表底数: ,水表底数 ,煤气底数
其他 :
出租方: 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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