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界办明电〔20xx〕211号)文件要求,春节期间,市督查考核局对全市各单位值班值守、环境整治等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节假日期间,大部分单位能坚持领导带班,严格遵守值班工作纪律;组织人员疏导交通,确保畅通;清运垃圾,保障环境整洁。市城管局每天上路进行禁燃禁放宣传,清理城市占道经营效果好;市文广新局阅览室、博物馆等场馆节假日正常开放;市规划局、文广新局、田营镇利用假期与高校归来人员进行沟通对接发展规划;舒庄镇派出所、陶庙镇派出所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较好,户籍办理窗口正常上班,辅警上路巡查;泉阳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工作环境干净整洁,工作有序;光武镇、颍南街道、代桥镇组织交通劝导员站岗疏导交通;回民小学、西城街道、东城街道、市人社局等单位停车区域规划清楚,指示牌清楚、有门岗值守;市文明办、田营镇、顾集镇提前结束假期,召开“收心会”为节后工作做出部署安排。
二、存在问题
从督查情况来看,仍存在工作人员纪律观念淡薄,作风不实、人员缺岗、带班领导脱岗等现象;部分乡镇春节期间存在环境整治措施不力、道路交通拥挤等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一)值班在岗在位情况
2月17日
1.地税局(9:27):未张贴值班表,门岗一直睡觉(9:27-9:35);
2.广播电视大学(10:26):大门紧锁,无值班人员;
3.农机监理站(10:40):孟新不在岗;
4.光武镇(15:19):谢迪、王峰、任慧芳不在岗;
5.邴集乡(15:30):张兆民不在岗;
2月xx日
1.田营镇(15:12):耿红秀不在岗;
2.王集镇(15:52):程心俭、李保强、甘雨、任祎明不在岗;
2月19日
1.陶庙镇食品药品监管所(8:47):范学彬不在岗;
2.陶庙镇供电所(8:52):孙春来、孙伟不在岗;
3.胡集人民法庭(9:24):无值班表,无值班人员;
4.顾集镇派出所(10:42):户籍室无人办公;
2月20日
1.大黄镇供电所(9:05):肖志刚、何瑞鹏、高祥不在岗;
2.大黄镇(9:11):贺玉玲、朱迪不在岗,段相章迟到(9:23到);
3.光武人民法庭(10:57):无值班表,无值班人员。
(二)环境卫生方面
2月17日
1.光武镇(15:20):沿县204道路垃圾中转站旁垃圾堆放多、蔓延到河里;
2.邴集乡(15:32):赵大村路边垃圾桶堆放垃圾较多;
3.芦村镇(15:40):镇政府门口街道两旁店面门口炮皮清理不及时,垃圾桶垃圾外溢;
2月xx日
1.经信委(10:22):办公室门口有垃圾未清扫;
2.田营镇(15:02):姜楼村东边池塘存放垃圾;
3.陶庙镇(15:19):蒋桥路口东部养蜂场旁燃烧杂草;
2月19日
1.陶庙镇食品药品监管所(8:47):工作环境脏乱差,长期未打扫;
2.顾集镇(10:45):大程沿线垃圾围桶现象严重,交通拥挤;
3.王集镇(11:00):交通拥挤,无人疏导。
三、工作要求
1.对以上存在问题的单位及个人给予通报批评。被通报批评的单位要对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处理和整改结果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20xx年2月28日前报送市督查考核局督查三室。
2.市督查考核局近期将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3.20xx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面攻坚年”,各单位要深入开展“严转提促”活动,进一步加强思想、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履行职责、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完成我市各项攻坚目标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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