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
需方:
见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建材分类明细:(见下表)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计人民币(大写)备注: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以准。
第二条 质量标准: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以双方确认的样本为准,表面平整、防滑,几何尺寸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
第三条 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第一批地砖大于2万平方,墙砖8000平方,防滑地砖3000平方,5月30日前到,以后每三天到货直至6月15日供货完毕。
2.交货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白海子镇北集宁师范幼师学院南通华新施工现场。
3.交货方式:(供方送货/需方收货),双方现场清点数量并签字确认,实际进货数量以需方提供的收料单为准。
本合同约定的墙地砖数量非最终数量。
第四条 运输费用承担:由供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要求:对于墙地砖的数量、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表面有色差),需方异议期为供方交货后至安装完成,异议经核实供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各类墙地砖
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破裂,损坏,由供方负责填补。
每批材料必须附有合格证及质检报告,包装箱上要有明确的生产厂家名称、地址、电话及防伪标志。
经需方验收人员或者现场监理检查,如达不到国家标准最新标准(国家优等品材料)者,需方不予接受,供方可随车带回。
否则视为放弃,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若分批供应的墙地砖存在色差问题时,供方无偿负责更换,供方需按需方要求卸货至施工现场内指定位置。
第六条余货处理:安装后的剩余墙地砖,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
需方可凭本合同办理退货手续,退货所产生的费用由需方承担。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签订本合同时,需方没有预付款,货到验收后由需方材料验收人员出具收料单,砖分批到场付至分批货款的50%,砖全部到场付至货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付至货款的95%,保修期满后,付清余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供方违约责任:
1.墙地砖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供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2.供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需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5%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7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供方向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需方违约责任: 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 其他未定事项:双方可以重新约定。
需方(章):________ 供方(章):________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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