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联络:
乙方:
联络:
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合作出资购置车辆经营运输散装水泥一事达成以下一致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共同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二、合作经营工程和范围
合作经营工程为汽车运输经营范围:以运输散装水泥为主。
三、合作出资金额、车辆落户、车辆所有权和合作债务
1、前如下:甲方现金壹拾捌万元整;乙方现金壹拾捌万元整;共出资现金叁拾陆万元整。在甲方妻子名下用于购车的按揭贷款.由甲乙双方按照银行的制度。共同归还月还款12712.00元24个月还清。月还款额各占50。
2、车辆落户和车辆所有权: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欧曼散装水泥罐车车辆是按揭车车价为肆拾万元整使用甲定妻子在车所落户该车的所有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甲、乙双各占合作总额的50。该车所发生的一切合作债务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乙双方各承担合作债务的50。
3、在运营中如运营收入没及时到位造成周转资金缺乏时
甲乙双方应协商共同追加一样数额的资金到合作工程中去。以保证合作工程的正常运营。
四、合作费用和开支
1、以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进展财务记账按约定分红。
2、合作经营过程中产生油料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修理费、配件费、各种接待费超载违章费司机工资及吧本合同中甲方工资、住宿等其它费用记入运营本钱。
3、每年的审车费、费、税费运输挂靠费、车辆违章等支出一律从合作专户中支出。
4、应当与所聘司机签订一份合约以明确聘金及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
五、合作利润的分红
1、合作利润按年度结算每年度分红一次;可全分也可按商定的比例分红。如按商定的比例分红未分红的资金交由甲方存入专户理以用作下个年度的运营资金。
2、合作利润按甲乙双方所占合作份额分红。合作利润为本年度运营总收入减去本合同第四条第、3项的支出后所余的收入平均分红。
六、甲乙双方合作及合作的解除
1、本合同为甲、乙双方合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再添加其他合作人;
2、在经营限内双方可以协议解除合作协议;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前方可解除本合作协议。
七、合作事务执行
甲乙双方约定由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工程的营运方向甲方主要负责合作工程资金的理和支出乙方主要负责本合作工程的账务结算和财务核算。甲乙双方都必须积极为共同的合作工程尽心尽责。
如合作人的工作有缺点另一合作人应及时提出以便及时纠正以维护合作工程的.正常开展。
合作工程以运输散装水泥为主经甲乙合作人一致同意方可运营。如未经另一合作人同意而私自改变合作工程的运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私自改变工程运营的合作人承担并赔偿另一方合作人的一切损失。
八、合作的经营限
1、合作的经营限为两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作经营限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如有必要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可续签本合作合同;
九、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的权利:
1、甲乙双方享有合作利益的分红权;
2、甲乙合作满后经甲乙双方合作协商同意后有退出合作的权利。
甲乙双方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平安、统一、完好;
2、分担合作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展清算;
2、合作清算时首先应以合作利润归还合作的债务;
3、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如以合作利润归还债务后仍不够归还债务各方应按所占合作份额以现金或其他财产归还合作债务;
十一、违约责任
1、一方合作人严重违犯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作工程解散的应对另一方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除去车辆交通事故及丧失等。
2、合作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作协议一方合作人擅自解除合作协议给另一方合作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另一方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十二、其他
1、对于本协议未尽之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俩份合作人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生争议各合作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
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起诉。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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